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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曙新闻网

关于引进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国内高层次人才创业项目征集公示

    2011年05月23日 09:59 海曙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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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曙区是宁波市中心城区,系全市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全区面积29.4平方公里,户籍人口30.46万。宁波海曙留学人员创业园、大学生创业园(以下简称“创业园”)创建于2010年12月,园区位于海曙城区内的宁波工程学院西校区,距宁波城区中心点2.5公里。为推进经济转型升级,大力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海曙区特向海内外征集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和国内高层次人才创业项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在海外或国内获硕士以上学位、具有企业经营管理能力的人才。具有创业经历且业绩突出的,可适当放宽条件;

  2、创业项目为我区鼓励发展的高新技术产业和高端现代服务业;

  3、创业项目已处于产业化或即将产业化阶段,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

  4、申请人为所在企业的主要创办人,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30万元人民币,申请人出资额占企业注册资金30%以上。

  二、政策扶持

  1、创业资助对符合条件的入园创业企业,经评审后,给予10-50万元的创业资助;

  2、税收优惠进驻园区企业3年内实现的增加值、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形成的区级财力部分,区财政给予全额补助;

  3、租金补贴给予进驻园区企业3年50%的物业管理费补助和30%的办公场地租金补助;

  4、人才生活补贴园区企业创业人员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可申请紧缺人才引进生活补贴,最高类别补贴为3万元;

  5、软件产业鼓励园区软件企业新获市、国家级重点企业的,给予10万元、20万元奖励;新获国家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证四级、三级、二级、一级的,分别给予1万元、3万元、10万元、20万元补助;新通过CMMI二级、三级及以上的,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补助。;

  6、技术研发奖励园区企业获高新技术认定的,一次性奖励20万元;获市、省、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30万元、40万元奖励;经认定后的企业与科研院所科技合作项目,按合作项目费用的2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

  7、企业上市奖励园区企业在境内外成功首发上市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50万元,实现买壳上市或引进的上市公司,给予一次性奖励200万元;

  8、校企合作宁波工程学院可优先聘任创业者为宁波工程学院客座教授,优先支持校企科技研发、大学生实习服务等方面的合作;

  9、优质服务安排专人对入园企业提供一站式全程服务,包括工商登记、税务登记、各种许可证审批、企业经营管理咨询、政府部门协调等一条龙服务。

  三、实施步骤

  1、申报评审:创业人员按项目征集公告要求,向海曙区人事局申报创业项目。项目经初审合格后,分别提交专家评审和相关部门综合评审;

  2、签约注册:项目评审通过后,申报人自接到评审结果反馈之日起6个月内,按自愿平等原则签订项目落户协议,并办理企业入园注册手续,逾期未能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资助资格;

  3、资助兑现:企业入园注册3个月后,可向海曙区人事局提出一般不超过补助总额50%的首次补助资金拔付申请,同一申报人(项目)或创业企业,只能享受一次补助资金资助。创业企业运营6个月至2年内,可以申请余额补助资金的拔付。企业实到注册资本一般不低于补助资金资助额的2倍。

  四、申报材料

  1、《海曙区海内外高层次人才补助资金申请表》(详见附件1);

  2、《项目可行性报告》(详见附件2);

  3、已有技术成果相关证明材料。技术成果为发明专利的,需提交相应机构颁发的专利证书以及被授予专利权后各年缴纳的年费发票;技术成果为计算机软件的,需提交相关机构颁发的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和软件所属领域的情况说明;海外人才合法的技术使用权,需提交技术所有权人授予的合法使用证明;成果鉴定证书、查新报告等其他科技成果证明材料;

  4、创业人员证明材料:所取得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需提供经国家教育部认证的学历学位证书)、本人身份证(护照)、个人简历。上述申报材料待项目洽谈时请随带原件。五、申报方式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海曙区人事局常年受理创业项目申报,分阶段组织评审。申报材料需报送电子文档,相关证明材料需准备扫描件,相关表格从网站下载。

  联系人:余老师

  电子邮箱:hsrczx@126.com

  联系电话:0574-87258838

  网址: www.nbhsrs.gov.cn

本文来源: 责任编辑:范崔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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