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打造“阳光政府”,区审计部门坚持重心下移,通过完善街道对社区居委会的财务监管体系、规范每一笔收支行为,将审计范围拓展至基层工作的最前沿。一是健全会计内控制度。督促街道完善社区居委会财务管理制度,各项支出须由经办人签字,注明具体支出事项,并经相关责任领导审核批准。二是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加强对财务审批的监督制约和内部审计,落实社区负责人离任审计制。三是严格惩处措施。对私设“小金库”、谋取个人利益的社区干部一经查实,按规定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