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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曙交警:对非机动车违法行驶说“不”

    2011年10月20日 12:46 海曙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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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曙新闻网讯(李玉飞  杨璐佳  石奇峰) “您好,您骑电动车载人,违反了交通安全有关规定,请下车接受处罚。”海曙交警大队三中队柴队长向一违反规定的市民警了个礼后说。

  “不罚好吧?我们前面就到了。”骑车的男人央求。坐电动车后座的中年妇女说话就不那么中听了:“你们就是一帮强盗,说罚就罚,我又没杀人放火,有本事把我拉去枪毙好了!”柴队长微笑着耐心解释:“这是法律规定的,请您遵守。如果您不接受罚款,请协助管理交通路口15分钟。”

  10月18日,是海曙区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专项整治工作的第一天。下午15时30分左右,记者来到中山西路与镇明路交叉口处,采访海曙交警现场整治情况。

  “很多电动车驾驶员看见红灯还往前冲,要求线内停车等候的偏偏开到斑马线上。”柴队长说,“仅仅罚款根本不起作用,下次还会抱着侥幸心理,先看有没有交警在。甚至有的人违法了还恶言攻击执法交警。”

  短短六分钟,交警就发现5人骑车载人。其中3人自觉掏出20元处罚金;1人没带钱,在交警的劝导下,以协助管理路口15分钟代替罚款;还有一名中年妇女试图和交警讨价还价,最后还是掏出20元离开。

  “通过一直在坚持的批评教育,现在骑车载人、闯红灯现象已经少了很多。”三中队邵指导员告诉记者,交通安全意识薄弱,处罚力度不大,造成非机动车违法行使现象严重,给交通安全带来很大隐患。

  截止16时30分左右,短短一个小时,有40多个市民违反规定,其中有4位以协助管理路口15分钟替代罚款。也有一些电动车载人的远远看到交警,要么掉头走人,要么叫后座上的人下车。

  “惩罚只是手段,交通安全才是真正目的。希望这次专项整治能为今后的常态化管理起个好头,督促市民放弃骑车载人、逆向行驶、闯红灯等坏习惯。”在晚高峰来临之前,邵指导员表示,电瓶车违法载人严重影响交通秩序,希望广大市民从关注自己的人身安全考虑,自觉维护城市的交通秩序。”

本文来源:海曙新闻网 责任编辑:李玉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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