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曙新闻网讯(张黎升 胡慧静)根据《宁波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从2012年1月1日起,海曙区城管局将对沿街店面占道现象实行“积分制”管理。
据了解,即将推行的“积分制”管理的初步方案为预设每家商铺全年有10分积分,每发现一次,扣1分,同时告知店主,并签字取证。扣分累计的处罚暂定三个档次,第一档是扣3分,罚3000块;第二档是扣6分,罚6000块;第三档是扣10分,罚10000块。若扣至10分,商家仍出现占道经营的现象,则据情节严重程度另行定罚。
为明年年初“积分制”管理的顺利实行,目前,区八个街道中队已对各自辖区内屡教不改、经常占道经营的店面商家进行了调查取证,立案查处16家,发放《行政处罚决定书》3份,街道中队网格队员还挨家挨户发放了《温馨告知书》,通过耐心的解释和劝导,提高商家规范经营的自觉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