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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拖欠二年物业费 物业一纸诉状上法庭

法庭社区联合调解帮助解开心中结

    2012年03月09日 16:14 海曙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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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曙新闻网讯(吴乐家 李玉飞)年前,家住鼓楼街道某小区的三位业主同时收到了法院通知,要求3日后到社区参加案件调解。原来这三户业主都因拖欠物业费被物业公司告上了法院。

  不满物业服务拒交物业费

  三位业主收到法院通知的同时,社区人民调委会也收到了法院的“邀请书”,邀请社区派人民调解员3日后在社区对这起纠纷进行共同调解。社区调解员及时联系三位业主了解情况。

  原来,三位业主确实是拖欠了物业公司2010年1月—2010年12月的物业费,合计每户2400余元。业主表示事出有因,物业公司在服务上存在很多问题。例如:家里漏水了,物业不及时进行排查;车子停在小区被刮擦了,物业也不管不顾。现在物业公司反而因为这么点钱把自己告上了法院,三位业主很是愤愤不平。

  法院上门联合社区做调解

  3日后,海曙法院西郊法庭的同志和社区人民调解员、物业公司代表来到社区,三位业主来了两位。因为案情本身比较简单,法庭的同志陈述案情后,让业主和物业代表直接进行沟通,两位业主直指物业服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而物业认为自己并没有存在大的过失。

  听完双方陈述后,法官指出,虽然物业公司在工作中可能存在过失,但车刮擦这类的问题很难界定是否发生在小区,即使确有过失,业主也不能以拒交物业费的形式解决。针对业主提出的问题,社区人民调解员也指出了物业公司在一些工作中的不足,要求对存在的问题向业主做出承诺。

  交完物业费解开心中结

  在法官和社区调解员的见证下,物业公司向业主做出了服务承诺,两位业主也表示接受,愿意马上补交物业费,并要求物业公司在今后要认真对待每位业主反映的问题,该出示的收费依据要出示,提供的服务要及时到位。

  双方达成共识后,专职人民调解员拿出了调解协议书,将双方达成的协议记录在案,双方签字后,加盖了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印章,整个案子用了不到20分钟就调解成功了。无故缺席调解的那位业主进入了诉讼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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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业纠纷日益增多

  记者从海曙区司法局了解到,从2008年至今,海曙区物业纠纷数量增加了近7倍。目前,海曙区小区物业费平均收交率在80%左右,按这个数据估算,海曙区3万多户业主中,约有6千户未交物业费,这其中超过80%业主是因为物业服务管理有瑕疵而拒交物业费,而经过调解,有90%左右的业主最终还是交齐了物业费,这说明业主其实不是不想交,主要是不满意物业公司某方面的服务。

  海曙区建立的物业纠纷联合调处机制,通过将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力量调集起来,让业主与物业公司面对面交流,谈问题、论对错、理责任,减轻了纠纷双方的心理负担和诉累,节约了司法成本,收到了很好的社会效果。仅去年一年海曙区就调处物业纠纷案件122件。

 

本文来源:海曙新闻网 责任编辑:李玉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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