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曙新闻网讯 近日,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做好2012年农业农村工作的若干意见》,提出力争全年农业增加值增长3%以上,农民人均纯收入保持两位数增长,高于城镇居民收入增幅。为此,今年重点要做好七项工作。
加快发展高效生态农业,增强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
粮食生产功能区新实施标准化建设10万亩,实现“双千”(亩产量1000公斤、亩效益1000元)目标10万亩。新开工60个左右主导产业示范区和特色精品园建设项目。确保全市完成190万亩、75万吨以上粮食生产任务。加大规模化蔬菜生产基地和肉禽蛋奶、水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力度,稳定90万亩蔬菜种植和90万亩水产品养殖面积,猪肉等主要畜产品自给率在50%左右。完成12万亩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更新渠道700公里,新增喷微灌面积5.5万亩。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创新农产品流通业态,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加大科技创新推广力度,引领支撑现代农业建设
启动实施生物种业、设施工程农业、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产品精深加工、村镇建设等5个农业农村科技专项,自主培育10个经省级以上审定(认定)的农业新品种,开发50个先进适用农业新技术、新产品、新装备。以完善农技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监管“三位一体”乡镇农业公共服务为重点,力争三年内完成省定全市乡镇(涉农街道)农业公共服务中心建设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