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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曙区实现殡葬“六减免”

    2012年04月09日 13:47 海曙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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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曙新闻网讯(范崔燕 徐科静)近日,记者从区民政局了解到,为减轻人民群众的丧葬负担,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保护生态环境,海曙区大力推进殡葬惠民服务,出台了《海曙区惠民殡葬政策实施办法》,实现殡葬惠民“六减免”。

   “六减免”项目分别为:宁波市行政区域内使用普通殡葬专用车辆接运遗体,按实际公里数实报实销;遗体火化等待前使用殡仪馆临时停放室停放2小时内免费;免费使用殡仪馆普通火化炉火化遗体服务;骨灰存放在殡仪馆临时寄存处寄放1年内不收取费用;免除生态墓地墓位(含树葬、草坪葬等)、骨灰存放处格位(含堂、塔、壁等骨灰存放设施)的建设基本费用;重点救助对象可凭相应证(书)件由当地承担遗体火化服务的殡仪馆再免费提供价值300元骨灰盒1只。

   据了解,海曙区户籍的城镇居民、在海曙行政区域内的大中专院校全日制非本市户籍的学生、部队现役军人及在海曙区公安机关登记居住,在甬工作并按规定在宁波市缴纳养老保险金1年以上的外来务工人员均可享受到这一政策。

本文来源:海曙新闻网 责任编辑:范崔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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