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学习讨论阶段(2012年4月11日-5月10日)。重点做好以下三个系列活动:
1.学习活动。认真学习、切实领会中共宁波市海曙区委办公室《关于开展“我们的价值观”大讨论活动的通知》精神;认真学习海曙精神的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提出价值观主题参考书目;举办知名专家、学者理论辅导报告会;组织广大干部群众开展各种形式的学习活动。
2.讨论活动。举办座谈会、交流会、征文、辩论等活动,围绕讨论主题,组织广大干部群众广泛开展“我们的价值观”大讨论活动。
3.宣传活动。在《海曙通讯》上开设“我们的价值观”大讨论活动专栏,动态宣传报道大讨论活动开展的情况以及在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刊登在大讨论中形成的理论成果。
(三)归纳提炼阶段(2012年5月11日-5月31日)。组织专家、学者对社会征集和各街道、部门和单位推荐的价值观核心词进行论证评选,并以网络投票或短信投票的形式发动群众、网民对核心词进行评选,确定体现海曙特点的核心价值观,并进行广泛宣传。
(四)提高深化阶段(2012年6月1日-6月30日)。深刻阐析、广泛宣传具有海曙特色的核心价值观,挖掘宣传社会各界在践行核心价值观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用身边典型教育人、感化人、引导人,进一步营造人人认同、人人践行核心价值观的良好局面。
五、活动要求(一)高度重视,合力推进。各街道、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我们的价值观”大讨论活动的重要意义,把此项活动作为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重要抓手,作为贯彻落实市第十二次党代会、区第八次党代会精神的重要举措,作为加快推进文化强区建设的重要内容,作为开展“三思三创”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思想再动员,列入议事日程,摆上重要位置,统筹协调、共同推进。区委成立以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为组长的大讨论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为区委办、区府办、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区直机关工委、区工商联、区总工会、团区委、区教育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委宣传部。
(二)全面发动,广泛参与。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讨论、带头宣传、带头践行,充分发挥示范表率作用。积极搭建群众喜闻乐见、方便参与的讨论平台,区分层次、突出重点、因人施教,调动和吸引更多的群众参与大讨论活动。充分发挥各类宣传阵地的作用,扩大活动的知晓面、影响力和参与度,不断营造全区参与大讨论、学习价值观、践行价值观的浓厚氛围。
(三)注重创新,务求实效。
各街道、部门和单位要把“我们的价值观”大讨论活动作为全区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宣传教育的过程,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丰富内涵,结合海曙精神的挖掘深化,区分层次、突出重点、因人施教,通过各种形式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大众化,推动海曙精神在广大干部群众中生动实践。要把大讨论活动与宣传雷锋精神和刘佳芬等身边先进人物结合起来,注重挖掘宣传一批群众身边模范践行核心价值观的“草根”典型,为群众践行核心价值观提供示范和榜样。要把大讨论活动与新一轮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活动结合起来,广泛开展“迎接十八大、争做文明人”活动,吸引和动员群众积极践行核心价值观。要把大讨论活动与目前正在开展“三思三创”专项行动、“进社入企、深化服务、一线解难、创先争优”等活动结合起来,深入了解基层和群众对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愿望和要求,完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激励机制,规范服务管理行为,形成有利于倡导核心价值观的政策导向、激励导向和评价标准。坚持从实际出发,着力把原则要求转化为可操作的具体措施,把目标任务分解成具体可行的工作项目,增强主动性和创造性,积极创新载体方法,切实把大讨论的过程转化为深化干部群众思想认识、提升精神境界的过程,转化为推动干部群众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过程。
中共宁波市海曙区委办公室
2012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