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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曙区创新制度确保社区负担“减”下去、服务群众能力“提”上来

    2012年05月02日 09:57 海曙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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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曙新闻网讯 3月21日市委书记王辉忠在《宁波信息》就“基层反映当前社区‘盖章乱’现象突出亟待规范”一文作出重要批示后,海曙区迅速按照批示精神,以大力弘扬“三思三创”精神为契机,紧密结合“走村访企”活动,先后深入8个社区实地调查,并针对调研中基层反映强烈的“社区考核台账多、创建活动多、普查调查多、信息平台多、挂牌多、盖章多”的“六个多”乱象,在广泛听取基层意见、反复论证的基础上,从创新社会管理入手,研究制订了《海曙区社区工作准入制实施细则》。明确规定,凡党委政府部门、群团组织要将组织机构、工作任务延伸到社区的,一律做到“非准不入”,并坚持四个准入原则,即:一是全面准入原则。未经审批的事项,社区有权拒绝;二是精简务实原则。准入项目必须统筹安排各种创建、评比、考核的时间和流程,例如不得多头考核;三是责权统一原则。做到“权随责走、费随事转”;四是便民利民原则。实现职能前移和利民惠民的有机结合。与此同时,海曙区还建立了社区项目定期公示、评仪监督和退出机制,凡群众不满意,且限期整改不到位的社区项目,将一律可予撤销,以真正确保社区负担“减”下去,社区服务群众能力“提”上来。

本文来源:三思三创网 责任编辑:邬盈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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