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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望党政办〔2012〕15号

关于印发《望春街道关于开展“我们的价值观”大讨论活动方案》的通知

    2012年05月11日 17:34 海曙新闻网
    字号:TT

  1、加强学习。认真学习、切实领会《望春街道关于开展“我们的价值观”大讨论活动方案》的要求;认真学习海曙精神、望春精神的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通过撰写、主讲“我们的价值观”微型党课,组织广大干部群众立足思想实际和工作实际,积极查找与核心价值观要求存在的差距与不足。

  2、广泛讨论。组织开展座谈、辩论、沙龙、演讲,撰写征文、微博、核心价值观表述语等活动,引导干部群众踊跃参与大讨论活动。动态宣传报道大讨论活动开展的情况及在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

  3、挖掘先进。做好“我评议、我推荐身边的好人”活动,在此基础上积极推荐海曙区道德模范评选;开展“宁波市十大杰出青年”推荐评选活动;评选弘扬雷锋精神、开展志愿服务、深化文明创建活动中涌现出来的优秀志愿者代表等。

  4、积极宣传。挖掘宣传一批群众身边模范践行核心价值观的“草根”典型,“用身边的人讲身边的事”,培塑先进典型,为群众践行核心价值观提供示范和榜样。

  5、做好实践。结合实施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亲邻文化工程活动等,广泛开展“我们的价值观”主题实践活动,吸引和动员群众积极践行核心价值观。

  四、活动步骤

  (一)学习讨论阶段(2012年4月20日—5月10日)。街道动员和部署开展“我们的价值观”大讨论活动。各股份经济合作社、社区、科室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活动方案,明确工作责任,做好层层发动。利用“今日望春”街道网站等多种载体,积极开展宣传、报道,为开展大讨论热潮营造良好舆论环境。提出价值观主题参考书目,组织广大干部群众进行学习。举办座谈会、交流会、征文等活动,通过公众讨论、网络互动等形式在全街道广泛开展“我们的价值观”大讨论活动。

  (二)归纳提炼阶段(2012年5月11日—5月31日)。收集各单位上报的具有海曙特点和望春特点的“核心价值观表述语”,开展理论研究和交流,进行论证评选,最后提炼总结并征求广大干部群众意见,并上报到区委宣传部。

  (三)提高深化阶段(2012年6月)。选树宣传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全面总结活动成效,提出深化活动、进一步践行价值观的对策和思路。

本文来源:海曙新闻网 责任编辑:邬盈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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