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曙新闻网讯(范崔燕)5月14日下午,我区举行创建省扶残助残爱心城区工作会议,专门对创建工作进行重要部署。会议下发了《海曙区创建浙江省扶残助残爱心城区实施方案》,并将创建工作进行了任务分解,明确了各单位各部门的职责和分工。
据悉,省扶残助残爱心城区的创建标准主要包括四个方面内容:一是残疾人生活水平,包括残疾人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人均住房面积等;二是残疾人发展水平,包括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和社会保障等;三是残疾人社会环境水平,包括残疾人文化、体育、无障碍环境建设和信息化等;四是残疾人事业保障水平,包括残疾人事业综合协调、法制建设、经费投入等。
会议要求全区扎实做好各项重点,全面提升残疾人事业的整体发展水平,进一步强化残疾人生存和发展权益的保障和服务措施,完善残疾人工作发展的长效机制,力争在今年12月通过省政府残工委验收,成为省扶残助残爱心城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