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岚 海曙记者站张黎升)水岸花园廉租户黄师傅的低保账户上将多出一笔633.6元的物业补助金。昨天,海曙区发放最后一批物业补助金,黄师傅成为受益者之一。至此,海曙区2011年度物业服务费补助申领工作基本结束,共有363户家庭享受政策扶助,总额达到7.9万元。
今年40岁的黄师傅户籍在南门街道的朝阳社区,所租住的水岸花园内一套44平方米的房屋,每月租金只需17元,但其支付的物业费要52.8元,是租金的3倍,一年近千元的物业费加重了老黄的生活负担。
今年实施的《海曙区关于深入推进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规定:对持有民政部门签发的《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宁波市社会扶助证》和市总工会核发的《特困职工证》,且实际居住在海曙区的最低收入家庭,可给予全额物业服务费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