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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佳芬当选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每月一星”

    2012年06月25日 10:19 海曙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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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曙新闻网讯(朱尹莹) “作为特殊学校老师,让孩子健康成长,是我的工作;作为特殊学校校长,让孩子有尊严地生活,是我的责任,也是我的全部。”日前,刘佳芬的事迹在全国教育部门户网站的首页专题网页重点推出,引起社会各界共同关注。这也是宁波市教育局力推的第一位教书育人典型。

  据了解,从2010年开始,教育部连续举办了两届全国教书育人楷模评选和首届“每月一星”学习宣传活动,在全社会引起了强烈反响,营造了尊师重教的浓厚氛围。为大力弘扬优秀教师高尚师德,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激励广大教师积极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教育部决定从2011年11月到2012年8月,开展第二届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每月一星”学习宣传活动。全国有十位教育工作者被评为2011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刘佳芬作为浙江省唯一的代表,被列为2012年1月份的“每月一星”。

本文来源:海曙新闻网 责任编辑:邬盈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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