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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来务工人员纳入临时救助范围

    2012年07月30日 16:27 海曙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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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曙新闻网讯(记者范崔燕 通讯员徐琦)近日,海曙区制定下发《海曙区临时救助实施办法》,首次将外来务工人员纳入临时救助范围。

  据了解,凡持有公安部门签发的《流动人口居住证》2年以上,且在宁波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2年以上人员,由于突发性、临时性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困难的外来务工人员,根据其困难程度可享受每年最高不超8000元的临时救助。据统计,我区目前有外来务工人员13.3741万人,其中救助范围内的外来人员有8000余人。

本文来源:海曙新闻网 责任编辑:范崔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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