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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制家政企业可申请社保补贴

    2012年08月07日 09:39 海曙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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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昨日称,从今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符合条件的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可享受期限不超过3年的社保补贴。

  条件(同时具备):注册地在本市,持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从事老人、残疾人照料的,在岗家政服务员不少于8人,其他员工制家政企业在岗家政服务员不少于20人;与家政服务员签订半年及以上的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保;家政服务员个人档案信息真实有效,能够实现家政服务的责任追究;申报期内无不良信用记录和重大服务质量投诉等。

  补贴标准:企业为员工制家政服务员应缴纳的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和失业保险费最低标准之和的50%,个人应缴纳部分由个人负担,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向社会保险参保地的就业管理服务机构提出申报并办理,每年申报一次,具体申报时间为次年的1月2日至1月15日,申请享受上年度1月至12月的社保补贴。樊卓婧

本文来源:东南商报 责任编辑:海曙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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