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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电费单咋有两个用电总量?

很多市民反映“看不懂”

    2012年08月21日 09:50 海曙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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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采用新政策

  以肖先生家收到的电费单为例,这是6、7两个月的电费,6月沿用旧政策,7月采用新政策,需要分段计算。笔者看到,新版电费单上共有六行数据。第一行显示:调价前“上期示度”是838千瓦时,“本期示度”是916.79千瓦时。这就是说,肖先生家6月份用电量一栏显示调价前共用电79千瓦时。后三行是7月份的用电情况,调价后的“上期示度”是916.79千瓦时,“本期示度”是1016千瓦时。就是说,肖先生家7月份用电量99千瓦时。

  宁波电业局客服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说,7月1日起执行新的电费标准,对于7月1日前后的用电量,是按调价前后的天数乘以日均用电量来确定的,所以对于峰谷电的居民用户,一共有六行电量电费显示。调价前的用电量是按照老电价标准计费的,以后,就没有调价前的用电量和电费栏了,因为之后的电都是调价后用的。

  电费单“备注”栏

  有提醒剩余额度

  笔者看到,在电费单的“备注”一栏中,有“本期止剩余年可用分档电量:第一档1281千瓦时、第二档1020千瓦时”等字样。这是什么意思呢?

  据该负责人介绍,新阶梯电价具体标准是,第一档电量(年用电量2760千瓦时以内)的电价,仍为0.538元;第二档电量(年用电量2761—4800千瓦时)的电价是0.588元;第三档电量(年用电量4800千瓦时以上)的电价是0.838元。由于从7月1日开始到年底只有半年,所以今年下半年的分档电量是按一年的一半计算的。肖先生家7月份已经用电99千瓦时,所以他们家今年第一档的用电量还剩下1281千瓦时,第二档还有1020千瓦时(未开始使用)。

本文来源:宁波日报 责任编辑:海曙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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