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曙新闻网讯(张黎升 杨燕)9月27日,全区召开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租房规程意见征求会,成为海曙继廉租房、经济适用房之后,针对“夹心层”及外来务工人员等社会群体住房保障的新探索,截止目前,全区已有13000余户困难家庭受惠保障性住房。
据了解, 2002年,海曙积极响应市政府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房等方面的政策,开展廉租住房工作,首批84户廉租房家庭获得保障;2003至2005连续三年推出低收入家庭购房;2008年5月,区住房保障管理中心成立,全区逐步形成以区住房保障管理中心为核心、12个职能部门为支柱、8个街道办事处和房管所为着力点、74个社区为分布点,共130余名专兼职人员组成的住房保障工作网络,此后连续2年超额完成廉租住房提标扩面工作,实物配租率先在全市进一步扩大保障范围,老梁住房问题的顺利解决就得益于此次扩面工作。
1982年,老梁从上虞来宁波:“我以打零工为生,娶媳妇的时候连房子都没有。那时全家就寄住在岳父家。”妻子多病,孩子念书,一家人的开销全压在老梁肩上,“玩命干活,但是根本就攒不下钱,更别说买房了。”看着渐渐长大的孩子,老梁决定在外租房:“2007年,我到区住房保障中心申请到了廉租补贴,每月可领到700元的住房补助,日子过的就宽裕些。”2011年,老梁租到了阳光天地小区一套70多平方米的廉租房,每个月35元的租金让他感到欣慰,“现在房子的开销基本没啥压力,在这里漂了30多年,心终于踏实下来。”
据统计,辖区内像老梁一样目前正在享受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共有3328户,而从2002年推出廉租房以来,全区投入保障资金6438万元,累计已有6403户困难家庭受惠廉租房。
区住房保障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除了廉租房外,经济适用房也是全区住房保障的供应大户:“我区分别于2004、2007、2009和2011年四次推出经济适用房(限价房),已解决6400余户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