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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江晚报]海曙政务微博管理办法出炉

每周至少要发5条微博,接到群众投诉4小时内要进行回复

    2012年10月26日 12:35 海曙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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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遇突发事件,1小时内必须发消息

  本报通讯员许玉芬本报记者周文丹

  海曙政务微博“教程”出炉了。

  本周二,海曙区政府曾透露,他们将尽快推出一份有关政务微博运作的“教程”,给各部门和官员提供参考(详间10月23日《宁波城事》3版报道)。

  昨天,这份名为《海曙区党务政务微博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教程已经推出了意见征求稿。

  这份意见稿除了讲解政务微博怎么织、微博管理员要做些什么,还明确规定,碰上灾难或突发事件,政务微博必须在1小时内或获得信息的第一时间发布消息。

  一周至少发5条微博,突发事件要求1小时内发布权威消息

  根据这份《办法》,每个政务微博原则上每周要发不少于5条微博,而且不管是原创还是转发,都要注意内容的准确和客观。

  此外,《办法》对不同种类事件的信息,都作了明确的发布规定:

  灾害性、突发性事件:要在事件发生后的1小时内或获得信息的第一时间通过政务微博发布消息。对于事件持续发展、事态复杂的情况,应及时上报,可以采取速报现象、缓报原因或速报事态、慎报处置的方法,有序有度地发布;

  主题活动:收到主题活动通知当天,应发布一条以上推广信息;

  群众投诉或建议:应在发现的第一时间进行分析研判,按照首问负责制要求及时办理,第一时间响应后,一般性问题原则上工作日不超过4小时回复,休息日不超过24小时;

  社会热点问题、网上舆情事件:要积极主动发布信息,澄清事实,阐述工作思路,释疑答惑,并听取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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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钱江晚报 责任编辑:邬盈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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