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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争创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

王辉忠作出批示 刘奇在动员大会上讲话

    2012年11月08日 08:48 海曙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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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波获批成为首批“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创建城市。省委常委、市委书记王辉忠日前作出批示:创建工作举措要有力,任务要明细分解,推进工作要扎实有力。昨天下午,宁波市争创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动员大会召开,动员部署创建工作。市委副书记、市长刘奇在讲话中强调,要充分认识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全力以赴做好各项创建工作。

  省质监局副局长杨烨和国家质检总局相关负责人在会上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施孝国、副市长陈仲朝、市政协副主席范谊及市政府秘书长王建社等出席会议。市发改委、鄞州区政府、慈溪市附海镇政府、雅戈尔集团等单位有关负责人作表态发言。

  王辉忠在批示中指出,列入首批“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创建城市,这是件好事,也是更高水平创建的一个新起点。这既是我市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项战略性任务,也是眼前推进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迫切需要。创建工作举措要有力,任务要明细分解,推进工作要扎实有力。

  刘奇在动员大会上说,质量问题是关系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问题。争创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是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提升发展优势的内在要求,是加快转型升级、促进结构调整的重要抓手,是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的迫切需要。各地各部门要统一思想、转变理念,充分认识争创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全力以赴做好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创建的各项工作。

  刘奇强调,要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切实发挥企业主体作用,不断强化政策扶持激励,大力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努力凝聚创建工作合力。按照我市创建工作实施方案,重点围绕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环境质量等方面下工夫,促进城市综合质量水平显著提升,质量安全保障能力显著增强,人民群众对质量状况的满意率显著提升,努力使我市质量强市工作走在全国前列。各地各部门要对照目标任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分工,扎实抓好各项创建工作任务的落实,为群众创造和提供更多的优质产品、优质工程、优质服务和优质环境,更好地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需求。(记者周骥 通讯员郑磊)

本文来源:宁波日报 责任编辑:邬盈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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