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由宁波文化部门主办的“市民满意的文化消费场所”评选活动正在征集中。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市民注重文化消费,那么目前我市的文化消费处于怎样的发展阶段呢?“宁波的文化消费市场处于发展初期,需要积极引导培育本地的文化消费市场!”昨日,宁波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副局长郦宝夫对记者说。
去年有关部门对我市文化消费进行了深入调研,结果显示,与宁波经济实力和居民收入相比,与杭州、青岛等同类城市相比,文化消费规模偏小。去年宁波市民人均消费19700元,而文化消费仅为3200元。同时,文化消费结构也不甚合理,文化消费中相当比重为培训类消费,用于购买实物的消费多于购买文化服务的,“举例说,在购买电视机等实物与听场音乐会这样的选择中,宁波市民更倾向于前者。”郦宝夫举例说,“我市居民的文化消费呈现快速增长的势头,但文化消费市场仍处于发展初级阶段。”
郦宝夫分析其中的原因:“这与宁波市民的消费观念有一定关系,宁波人比较务实又崇尚勤俭,这种消费理念下更表现为刚性消费;同时,文化产品供给不够影响了文化消费,难以适应消费者个性化、多样化的需求。同时,消费场所建设对提升整个文化消费也是至关重要的,好的文化场所能提供给人精神愉悦的环境。我们注意到,如果在宁波有优质演出,也经常出现一票难求的现象;而好的艺术品、出版物,宁波消费者也是赞赏有加的;再比如,宁波有很多民间收藏家,他们常常到上海、北京等城市拍卖购买艺术品。这就说明,文化消费场所要提供多样化、个性化产品。”
“这次组织评选满意的文化消费场所,基本包含了文化消费中主要的场所,我们就是想通过评选出市民满意的文化场所,让这些文化场所率先起到引领、示范作用,带动宁波市文化消费场所的发展提高,也进而培育宁波市文化消费市场,提升市民的生活品质。”郦宝夫认为。
据悉,“市民满意的文化消费场所”包括了艺术表演场所、电影放映场所、演艺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出版物经营场所、美术品经营场所、艺术培训场所、文化旅游场所、文化用品经营场所等九类场所,将分类进行评选。详情可登录宁波文化网(www.nbwh.gov.cn)查询。(记者 李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