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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略性新兴产业进入“加速跑”

    2012年11月29日 09:38 海曙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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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朱宇

  近年来,我市涌现出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先进装备制造业首台(套)产品。图为浙江洋普重机有限公司研制的二冲程船用低速柴油机。

  (胡建华摄)

  突破发展四大战略产业,跨越发展四大新兴产业,到2015年,全市战略性新兴产业总产值要达到6000亿元,取代“钢筋水泥”成为新一轮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和先导产业。近日市委、市政府出台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政策意见———

  -2015年产值超6000亿元

  战略性新兴产业,是以重大技术突破和重大发展需求为基础,对经济社会全局和长远发展具有重大引领带动作用、成长潜力巨大的产业。

  2010年10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圈定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等7大战略性新兴产业。

  2011年7月,浙江省委、省政府发布《关于加快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实施意见》,提出至2015年,全省9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在5000亿元左右,占生产总值的12%。

  宁波在“十二五”期间重点发展的“4+4+4”现代产业体系中,也包含了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新能源、新装备等四大战略产业,海洋高技术、节能环保、生命健康、创意设计等四大新兴产业。

  而近日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更是明确提出,到2015年全市战略性新兴产业总产值在6000亿元以上,增加值高于同期工业平均水平3个百分点,其中新材料等四大战略产业成为全市经济支柱产业。

  “政策发力,将极大推动宁波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成为我市新一轮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和先导产业。”市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认为。

  -一核两翼40专业园

  这几天,位于鄞州滨海创业中心的浙江洋普重机有限公司一片欢欣气氛,由公司自主研发的一款船用低速柴油机即将交付船东装船,这个产品已经被列为“先进装备制造业重点领域省内首台(套)产品”。

  “我们的产品属于市里重点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而我们的企业又处于全市战略性新兴产业空间布局的核心位置。”公司董事长陈卫文对记者说。

  根据《意见》,我市将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化发展,形成一核、两翼、40专业园(基地)的总体布局框架。

  “一核”包括海曙、江东、江北、北仑、镇海、鄞州六区,重点开展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新装备等优势产业关键技术研发,加快发展创意设计产业,大力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科技创新及中介服务基地建设,建设成为长三角重要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国际贸易服务中心和华东地区重要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

  “两翼”指慈溪、余姚等北部区块和奉化、宁海、象山等南部区块。北部区块以宁波杭州湾产业集聚区、慈东滨海区、余姚工业园区和余姚经济开发区为重点,打造长三角地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行区。南部区块以沿海象山港、三门湾和各类开发区(园区)为重点,建设成为浙江省海洋新兴产业示范区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重要基地。

  “40专业园区(基地)”即在省级及省级以上开发区(园区)、各县(市)区特色优势产业基地、卫星城市新兴产业基地和特色城镇工业功能区块等重点区块,因地制宜培育发展40个在省内、国内甚至国际上有重要地位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专业园(基地)。

  -六个“一批”加速推进

  未来如何提升战略性新兴产业核心竞争力?我市提出了六个“一批”的设想,即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集聚一批高端领军人才、实施一批重大产业项目、培育一批产业发展主体、搭建一批公共服务平台、构筑一批战略产业集群。

  集聚高端领军人才方面,将大力实施引进高端创业创新团队“3315”计划和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3315”计划,同时改革用人激励保障机制,大力推进“三年三万套”人才公寓建设计划。

  设立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对上年度投产的八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产业化、应用示范等重大项目,其中战略性产业项目总投资(不包括土地投入)不低于1亿元,新兴产业项目总投资(不包括土地投入)不低于5000万元,给予每个项目100万元奖励,项目竣工投产运营起三年内,企业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形成的地方财力环比增长部分,分别并入市、县(市)区二级财政按规定设立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全额用于上述企业科技研发投入。

  鼓励各地创建国家级、市级战略性新兴产业专业园(基地)。对经过认定的市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园区(基地),认定当年给予管理部门300万元财政补助,在此基础上被认定为国家级专业园(基地),认定当年再给予管理部门300万元财政补助,主要用于专业园(基地)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和招商引资等。

  延伸阅读

  每年20亿元专项资金扶持战略性新兴产业

  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若干意见提出,加大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财税扶持力度,市、县(市)区二级财政分别设立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每年安排20亿元,用于扶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并根据实际需求和财力增长可能,逐步扩大专项资金规模。

  意见还明确,根据新兴产业的特点和发展要求,全面落实国家税收优惠政策,最大限度发挥财税支持的引导和促进作用。整合现有市级财政资金中工业、科技、人才、外向型、总部经济、金融等各类专业资金,进一步修订完善相应的扶持政策,明确重点,避免重复,从各个方面合力形成较为完善的战略性新兴产业扶持政策体系。此外,还要鼓励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股权融资发展,培育和发展创业投资产业。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要尽快达到10亿元规模的募集资本,重点扶持八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创投公司。(朱宇)

本文来源:宁波日报 责任编辑:邬盈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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