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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领域违法行为举报发放首例奖励

一消费者举报虚假标识获一千元

    2012年12月10日 11:08 海曙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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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曙新闻网讯(记者 鲍婷婷 通讯员 周微玲)12月4日,市民陈先生因举报某饮料虚假标识,经工商部门查证属实并立案查处后,在海曙区食安办领取了1000元举报奖励。这是我区发放的首例食品领域违法行为举报奖励金。

  8月9日,工商分局接到一消费者举报,称在镇明路一家超市内购买的某椰汁饮料,外包装上写有“纯天然椰汁饮料”字样,但配料表中又有非纯天然食品添加剂。当日,执法人员迅速展开检查,产品上确实标注“纯天然”字样,而实际上该饮料中添加了酪蛋白酸钠、单甘油硬脂酸脂、羧甲基纤维素钠等人工合成的食品添加剂,同时联系厂家也无法提供该产品的有机产品认证等材料。

  据此,工商分局认定生产厂家涉嫌虚假标注商品的性能、成份等的行为,并立案进行查处,对其不违法行为进行了行政处罚。

  案件办结后,海曙区食安办依据《海曙区食品领域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的相关规定,给予举报人1000元的一次性奖励。首笔奖励金的发放起了良好的示范作用,鼓励更多的市民参与到食品领域违法行为的打击行动中来,共同监督、管理、维护好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

  食安办工作人员介绍说,举报人所举报的违法行为经查证属实,并由相关部门立案查处结案后,可以按照行政处罚罚没款金额大小,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奖励达30万元,若市民有相关的举报,可以拨打96317。

本文来源:海曙新闻网 责任编辑:鲍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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