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日本《中文导报》报道,为吸引以中国为主的亚洲富裕阶层,作为日本“新成长战略”的重要一环,日本内阁早在2010年12月就通过了新设外国人“医疗签证”的决议,设置“医疗签证”,以增加国外患者赴日本的次数,延长在日本的停留时间。然而两年多时间过去了,曾经高调宣传的“医疗观光”战略声音逐渐微弱,日本医院普遍对外国人患者不感兴趣。
去年7月,日本厚生劳动省推出了“接收外国人患者医疗机关认证制度”,半年过去仅有3家医疗机构提出申请,获得认证的却没有一件。
有医院表示,“不清楚认证后对医院有何益处。”
还有医院称,“认证费要花60万日元,也没必要在医院里的提示板写上外语。从诊疗收益来看,看不出有何好处。”
日本2011年初在中国大力推广新设立的“医疗签证”,以吸引更多中国人去日本进行治疗和体检。宣传称,相比之下,“医疗签证”就有很多便利之处。首先,签证的有效期最多可达三年,每次停留时间最长可达半年。如果确定每次停留时间不超过90天,还可以在有效期限之内任意往返日本。但受“311”大地震影响,该推广计划一度被搁置。
据悉,虽然中国也有不少患者希望到日本诊疗,但很多人并不是十分了解,担心赴日后日本医疗机构没有中文服务或者出现医疗纠纷后无法律保障,有的人嫌手续繁琐而作罢。
希望获得“医疗签证”的申请者,需要通过国际医疗交流协调员、旅行社等机构为其提供担保。申请者首先要和担保机构取得联系,然后让担保机构联系日本的医疗机构,获得医疗机构出具的预定说明书和保证书。在申请签证时,除了提交保证书外,还要提供能够证明其经济能力的材料。如果要停留90天以上,需要以申请者住院的日本医疗机构的职员或者在日本的亲属成为其代理人,从日本法务省入国管理局获得“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孙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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