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曙是宁波中心商贸商务区和历史文化名城核心区,承载着千年历史和丰厚人文。改革开放使海曙发生日新月异的变化,也为这座千年古城注入了新的生机和活力,为发现海曙之“美”、定格海曙之“美”、展示海曙之“美”、弘扬海曙之“美”,通过图片的形式记录海曙和谐发展、文明进步的历史印记,向海内外生动展示海曙城市风采和人文风貌,以进一步扩大海曙的影响力和美誉度,决定举办“美丽海曙”摄影大赛。
主办单位:宁波市文联、海曙区政协、中共海曙区委宣传部
承办单位:海曙区文联、宁波市摄影家协会、海曙区政协艺术之友社
执行单位:海曙区摄影家协会、海曙区文化馆
赞助单位:宁波凯地婚纱有限公司
一、稿件主题
以“海曙人”、“海曙景”、“海曙情”的美丽“瞬间”为主题,内容包括:建设者(劳动者)精神风貌,市民群众日常学习生活,民俗风尚,城市建筑,市容市貌等各个方面,着重反映海曙和谐发展、文明进步的历史印记。
二、征稿细则
1、作品拍摄基本要求。作品拍摄时间不限,拍摄范围海曙区域内。
2、作品风格与题材不限,彩色、黑白均可,单幅、组照均可。
3、作品后期制作不改变原始影像。
4、每位作者送选作品数量不超过30幅(组),组照每组不超过6幅作品,参展作品只接受电子文件的投稿方式,投稿者可将作品以电子邮件发至比赛专设邮箱或邮寄光盘、U盘等形式送选作品。
5、每幅作品请以“作者姓名+作品名称”的形式进行命名,将JPEG、TIF格式的电子文件与填写后的“参赛表”(参赛表可在“宁波网视”www.nbwtv.com下载)一起刻盘邮寄给组委会。单幅电子文件长边不小于3000像素,文件量不宜小于3MB。
6、投稿作品的作者应对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报送的作品不侵犯他(她)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任何权利。一切法律责任均由投稿者本人承担。
7、凡投稿的作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凡不符合征稿要求作品,将一律取消参评资格。
8、本次活动不收参赛费用,不退稿。
9、本次比赛组委会拥有本次大赛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三、征稿时间
即日起至2013年6月15日
四、奖项设置
一等奖1幅(组),奖金5000元;
二等奖3幅(组),奖金2500元/幅(组);
三等奖6幅(组),奖金1000元/幅(组);
优秀奖50幅(组),奖金300元/幅(组);
五、作品评选
秉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本次比赛主办方将聘请的宁波市摄影专家和有关领导组成评委会。评委人选、评选地点和日期另定。其中一、二、三等奖的作者不重复。
六、寄稿地址
网上投稿:将作品发至海曙文化馆比赛专设邮箱:2535303798@qq.com。投稿日期以上传作品时间为准。寄稿地址:海曙区文化馆基层管理室(灵桥路219号),请注明“美丽海曙”摄影比赛投稿。联系人:海曙区文化馆何飞珍,联系电话:56123578,134860057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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