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杨建顺认为,官员“带病提拔”首先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其次,打击了符合条件却没有被提拔人员的积极性;此外,它损害了官员选拔制度的发展、完善:“使得干部的选拔任用,公务员晋升的相关制度受到了严重冲击。”他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
“最大的危害是破坏法治。官员的提拔任职都要在法治的框架内进行,官员选拔的具体条件得不到遵守,法治的大厦就岌岌可危。”杨建顺说。
畅通无阻原因何在
令人费解的是,“带病提拔”的贪官在事发以前,往往仕途坦阔、一路“绿灯”。
受访专家认为,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有四点:制度执行不到位、利益团体牵涉、“一把手”意志作祟和贪官自身较强的隐蔽性。
杨建顺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涉及官员提拔的相关法律已经比较完善:有《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党政机关竞争上岗工作暂行规定》、《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办法(试行)》、《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暂行规定》、《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暂行规定》……
“但关键在于执行。”杨建顺说,“‘带病提拔’现象依然不断曝光,说明具体的地方肯定有实施不到的环节。”
2011年8月,中组部在《人民日报》上发表文章《干部提拔必须过纪律检查关》,开头即称:“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严格按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干部,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是中央的一贯要求。”
但林喆认为,现实选任、提拔官员过程中,很难避免利益牵涉。“可以说,利益是这些‘带病’官员能获得提拔的重要原因之一。”她说,“现在有一部分官员‘拉帮结派’,结成某种利益团体。一些上级领导要保证自己亲近的人上来,不管他是否有问题。比如一个领导班子中,三个常委都是我推荐的,以后贯彻我提出的决议就比较方便,这就是一种利益牵扯。”
制度反腐专家任建明认为,官员“带病提拔”之所以屡禁难绝,还因为“党管干部”变成了一种“伯乐相马”式的干部任用制度,“一把手”意志过于明显。
今年5月刚刚“落马”的原发改委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局长刘铁男的经历,或许具有某种代表性。
据媒体报道,2006年年初,在发改委副部级干部考核工作中,刘铁男入围但考核结果却是“得分未过线”。对其批评普遍集中于工作作风方面,但在再次考核并未进行的情况下,2006年年底,刘铁男仍被任命为发改委东北办副主任(副部长级)。彼时,东北办的官员听闻,发改委领导给出的理由是:刘铁男已改正了那些缺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