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在各地各部门认真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之际,审计署24日公布57个中央部门单位201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首次大范围披露了中央部门单位会议费和因公出国(境)费的管理使用情况,揭示了超计划、超标准以及转嫁摊派相关费用等问题。
这57个部门是:外交部、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公安部等。
有的部门一年超计划召开会议200多个
从厉行节约、精简会议角度,现行中央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和因公出国(境)管理规定都明确提出,要严格审批会议和出国(境)任务,并纳入计划管理。
但从审计署公布的情况看,半数以上中央部门单位都存在计划外召开会议的问题。有的一年计划外召开的会议数量高达200多个,有事后补报计划的,也有自始至终未经批准的;而因公出国(境)团组未纳入年初计划的问题也很普遍。
此外,在因公出国(境)管理方面,一些部门单位还存在超过规定人数、天数或擅自增加出访国家、地区和城市等问题,也违反了现行规定。
有的部门一年超支出国费上千万元
根据现行规定,中央部门单位召开会议所需的房租、伙食、交通、办公等费用,以及因公出国(境)所需经费,都有明确标准;同时,要求会议应在定点饭店召开。
但审计发现,半数以上部门单位都存在超定额标准列支会议费的问题,以及在非定点饭店召开会议的问题。有的部门单位还在会议期间安排与会人员参观风景区,并在会议费中承担部分费用。有的会议没有召开却虚列会议费。
此外,部分中央部门单位的出国(境)团组也涉及经费使用不合规,包括无预算、超预算或超标准、超范围列支费用等。有的部门一年超范围列支出国费用1300多万元。
有的部门一个会议摊派上百万元
根据现行规定,会议费应由组织召开会议的单位承担,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嫁或摊派会议费用;因公出国(境)的费用也不能随意转嫁给其他单位。
但审计发现,有相当一部分中央部门单位将会议费、因公出国(境)费转嫁、摊派给下属单位,或接受企事业单位的资助,有的还挤占了其他支出。
其中,有的部门仅一个会议就摊派给其他单位费用100多万元,有的部门一年转嫁给其他单位的出国(境)费用达数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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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署自曝问题金额2000多万元
据新华社电审计署24日公布了本部门2012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检查结果。检查发现,预算执行中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446.87万元,其他财政收支方面问题金额1957.43万元。
2013年3月至4月,审计署商监察部同意,委托驻署监察局牵头,由中央统战部推荐、审计署聘任的特约审计员和相关专业人员参加的检查组,对审计署2012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检查,重点检查了审计署本级及所属京津冀特派办、沈阳特派办和国外援贷款项目审计服务中心等3个单位。
检查发现,2012年,审计署本级“计算机及网络运行维护费”和“审计署派出审计局设备更新购置经费”项目支出360.96万元未编报年度政府采购预算;署本级“办公楼安防系统改造”项目编制政府采购预算21.6万元,当年未能执行;署本级在软件开发尚未完成、有关产品未正式交付使用的情况下,向软件开发公司全额支付了合同款131.27万元,其中提前支付64.31万元。
检查还发现,由于现行财政预算拨款未能对执行属地化政策的审计署派驻地方机构的职工医疗保险费、离退休人员医疗费等人员经费给予保障,为弥补经费支出缺口,所属京津冀办和沈阳办用公用经费支付了上述人员经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