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曙、江东、江北区公共租赁住房准租家庭和轮候家庭公示于日前结束,共有2385户准租家庭将配租2384套公租房(其中1套为两户合租房)。这些家庭将于7月24日起分批办理租赁手续,8月起分批办理入住手续。
5户家庭在公示中退出
本月3日、4日摇号和抽签仪式结束后,根据评分高低,三区共确定准租家庭2390户和轮候家庭575户。其中,海曙区准租家庭1132户,轮候家庭23户;江东区准租家庭496户,轮候家庭485户;江北区准租家庭762户,轮候家庭67户。
在公示审核阶段,有5户家庭主动放弃或取消配租资格,其中海曙区4户,江北区1户。
昨天和今日,市三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分别采用“宁波市保障性住房配给摇号系统”,完成准租家庭配租摇号、确定配租房源工作,并发放《准租证》、《租赁定位通知书》和《入住须知》。
和塘雅苑免半月租金
和塘雅苑确定本月24日至31日为入住手续集中办理时间,按照小区幢号依次分批组织办理交房手续。入住手续现场将提供租赁合同签订、入住手续办理、公租房租金银行委托代扣办理、公积金委托提取申请、公租房租金补贴协议签订及水、电、燃气委托代扣一卡通办理等“一站式”服务。
其中因故在入住手续集中办理时间段内未办理入住手续的准租家庭,可以在8月1日之后补办入住手续。考虑到本次公共租赁住房集中配租,入住家庭较多,因此确定8月1日至15日免收租金,以便准租家庭适时安排入住。
在规定时间内未办理入住手续的,将视作放弃准租资格,原配租房源供轮候配租。轮候配租工作计划于8月底启动。
租金为市场租金70%
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实行政府定价,按建筑面积计算租金,由基本租金和市场租金组成。其中承租人另有自有房屋或承租公有住房面积部分按市场租金计算,其余部分按照基本租金计算。本次公共租赁住房基本租金根据同区域同类住房市场租金70%比例确定,并由市物价局会同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按规定核准。
租赁期间,实际租金按月缴纳,不足月的按实际租赁天数结算。物业综合服务费由业主承担,承租人无需交纳。其中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可获租金补贴。
公租房实施动态管理
公租房实施动态管理,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将根据规定取消其租赁资格,并将有关情况记入承租人住房保障信用档案。
具体包括以下八个方面。1、擅自将公共租赁住房转租、转借、调换、经营或变更用途的;2、未按规定时间如实填报公共租赁住房家庭人口、住房、资产、收入情况的;3、损坏住房结构、设备而拒绝修复或赔偿的;4、无正当理由累计3个月不缴纳租金或连续6个月闲置该房屋的;5、利用承租住房进行非法活动或损害公共利益的;6、弄虚作假,隐瞒家庭收入、人口和住房情况,骗租公共租赁住房的;7、家庭状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逾期不退出的;8、违反公共租赁住房有关管理规定和本合同其他约定的。(记者王岚 通讯员王小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