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曙新闻网讯(张黎升 张盛琼 张智慧)为进一步发挥结构性减税作用,促进辖区企业发展,继年初“营改增”过渡性财政扶持政策出台后,近日,海曙区首批107.16万元财政扶持资金补助对象确认,7家企业将获该笔补助。
去年年底,“十二五”时期全国结构性减税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在宁波正式拉开帷幕,海曙区按照市统一安排,开始对“6+1”个行业实行“营改增”政策试点,涵盖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和有形动产租赁服务)。“营改增”政策旨在消除重复征税,是我国结构性减税的重大举措之一。经过半年实施,海曙区试点的大部分企业税负均有不同程度下降,但也出现少量企业因成本结构、发展时期不同,短期内税负上升的情况。对此,海曙区及时出台“营改增”过渡性财政扶持政策,减轻改革对企业税负的影响。
为确保“营改增”过渡性扶持政策落于实处,区财政局、区国税局和地税局组成联合评审小组,按照“企业据实申请、财政按季拨付、资金按年清算、重点监督检查”的补助原则,对财政扶持资金的申请受理、审核拨付、年度清算、监督检查工作。首批获得扶持资金的企业主要涉及现代服务业和交通运输业,分别为浙江万邦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宁波市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宁波市甬环苑环保工程科技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