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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秋起中职学生人人免学费

困难学生生活补贴政策不再实施

    2013年08月14日 14:20  海曙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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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昨日从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获悉,今秋起,我市中职学生资助政策将有调整:免学费范围进一步扩大,非宁波籍中职学生也可以免学费,而中职困难学生生活补贴政策将不再实施。

  据悉,我市学生资助体系资助对象有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含中等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和特殊教育等五类学生。今年根据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中等职业教育学生资助政策的通知》和宁波市教育厅、宁波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和学生资助政策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我市中等职业教育学生资助政策在以下四方面作了调整。

  免学费范围扩大。自2013年春季学期起,我市中职学校的一、二、三年级招生计划内具有正式学籍的所有在校学生均可享受中职免学费政策。今秋起,中职免学费的条件与去年相比明显放宽,免学费的范围进一步扩大,所有宁波中职学生包括在宁波就读的非宁波籍中职学生学费全免。

  国家助学金不再人人享有。从2013年春季学期起,我市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由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学生,逐步调整为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

  困难学生生活补贴政策不再实施。根据有关文件规定,由于中职三年级学生也可以享受免学费政策,所以,我市中等职业学校三年级及以上年级困难学生生活补贴政策执行至2013年春季学期,2013年秋季学期起不再实施。

  大市外就读中职学生不再享受宁波免学费政策。由于全省范围内中职教育普遍实施免学费政策,因此,自2013年春季学期起,对宁波户籍到大市外中职学校就读的学生,按就读中职学校所在地的中职免学费政策实施,不再享受我市的中职免学费政策。(记者 陈敏)

本文来源: 宁波日报 责任编辑: 李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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