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应
鸡主人:
这些是宠物鸡,平时都养在笼子里
“他跟我们说马上会处理掉的啊!”文昌社区一位社工听到记者说关于养鸡的事,马上接话说。
得知对方还在养鸡时,社工马上拨通鸡主人余先生的电话。余先生说早上已经将鸡带回乡下,没有再养了。当记者说在阳台里还有三只鸡的时候,余先生马上解释,这三只鸡是小鸡,还不会叫,等到再长大一些会叫的时候,也会马上带回乡下老家。
余先生告诉记者,这几只鸡来自马来西亚,长大后可以参加选美比赛,是用来观赏当宠物的,平时都养在笼子里,不会乱跑。
他还告诉记者,自己养这些鸡并不是拿来挣钱,就是喜欢,养着玩。
居委会:
调解四五次,每次送走大的又来小的
文昌社区社工告诉记者,针对这件事,社区居委会、社区民警及城管执法队员已经上门调解了不下5次,每次与居委会沟通时余先生态度都很好,答应马上就拿走,但过段时间阳台上又会出现叫声。
“每次有居民反映,我们肯定会上门调解。调解以后,他确实把成年鸡送走了,可过段时间又带回来几只小鸡。”对此,社工也很无奈,他说:“我们也只能劝告,不能强行把他的鸡拿走。”
昨天,当社工与余先生联系时,再一次叮嘱了他,小区里不能养鸡,让他尽快把养在阳台的鸡处理掉。余先生也表示同意。
城管:
城市里禁止养鸡,当宠物养也不行
余先生说,自己养的鸡属于宠物,而且是关在笼子里养的,是不是就能例外?
海曙区城管局工作人员表示,鸡没有宠物这一说,不管用途如何,都归类于家禽,而根据《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宁波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建成区内禁止饲养鸡、鸭、鹅、兔、羊、猪等家畜家禽,就算养在笼子里也是不行的。
“但执法也需要市民配合。”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余先生在与城管执法队员沟通时已经承诺,月底会把自己饲养在小区的鸡处理好,城管会继续关注此事,等到月底会再与余先生联系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