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曙新闻网讯(记者毛一波 通讯员张盛琼 赵晶)日前,记者从区人社局获悉,为缓解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促进就业困难群体实现再就业,全面落实就业再就业扶持政策,海曙区2013年度上半年城镇大龄失业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援助补贴、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用工补助)申请已于7月全部受理完毕,并于近日发放补贴。
据了解,再就业援助补贴面向持有《宁波市失业人员登记证》的,在失业保险金领取满后6个月以上未能重新就业的“4050”人员和失业金领取期满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2年,未能重新就业的失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面向持有《宁波市失业人员登记证》,且失业登记6个月以上的“4050”人员,从事灵活就业的和2006年5月底前被用人单位招用或2006年6月1日后被企业招用,终止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用工补助的人员,失业后从事灵活就业的;单位招用困难人员社保补贴(用工补助)面向失业登记6个月以上未就业的“4050”人员和持有《宁波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的城镇失业人员。
据悉,本次灵活就业补贴可享受人数为11821人,补贴金额3278.5万元;再就业援助补贴可享受人数为149人,补贴金额16.3万元;用工补助可享受企业125家,惠及就业困难人员219人,补贴金额54.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