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曙腾讯网讯(记者张立通讯员陈静)基层检察院如何立足本职,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8月23日,记者在采访时了解到,今年海曙区检察院通过创新办案方式,更好地发挥打击、预防、监督、保护等作用。
海曙区检察院就以开展“破案会战”专项行动为契机,不断加强对执法办案方式的创新实践,妥善处理各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441件783人,有效避免了专项行动打击过急、力度过大、程度过深给实体经济带来的影响,实现了执法效果与经济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海曙区检察院在办案中发现部分企业主要是迫于经济下行压力,经营困难而实施犯罪,具有情节显著轻微、社会危害不大等特点。针对这一情况,该院在全市率先提出对经济犯罪案件的“轻刑化”处理模式,在坚持打击犯罪是基本手段,依法办案是基本底线的原则下,最大限度地保护企业生存和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最大限度兼顾企业职工利益。截至目前,已对68件114人作出了相对不起诉处理,并为国家挽回直接税款损失900余万元。这一针对经济犯罪案件的“轻刑化”处理模式还被宁波市委政法委项敏副书记充分肯定,并要求作为创新性做法在全市检察机关推广。
海曙区检察院还积极延伸职能,通过采取主动、有效的举措对接服务中小微企业,提高企业经营能力。同时,面对经济犯罪案件“井喷”现状,迅速起草了《关于妥善处理经济犯罪案件的报告》,抽调业务骨干组成专案办理工作小组,并建立健全与公安、法院的联动处置机制,取得了全部经济犯罪案件在4个月内都得到妥善处理,无一起案件超期限起诉,无一例涉检信访上访事件发生的满意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