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曙新闻网讯(记者毛一波通讯员钟瑶)日前,记者从区审管办获悉,为做好市新一轮行政审批权限下放承接工作,海曙区制定出台《海曙区关于做好新一轮行政审批权限下放承接工作的方案》,积极做好新一轮审批权限下放工作。
据了解,此次市新一轮将下放198个审批事项,经初步统计,涉及海曙区的共计85项,其中有关基建项目的审批事项37项,涵盖文广新局、发改局、质监分局、教育局、安监局等14个部门。其中区级部门已在审批的事项为46项,扩权的事项为10项,着手承接的事项29项。
下一步,海曙区将制定完善承接事项的审批条件、办理程序、申报材料、承诺时限,规范承接审批权限的监管办法及责任追究制度,确保承接的审批权限接得住、办得了、管得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