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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曙率先开展整治“僵尸车”行动

    2013年09月13日 08:19  海曙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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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除“僵尸车”需法律支持

  牧野

  昨天下午,在车主的大力配合下,长期停放在海曙区联南社区的“僵尸车”被吊离现场。(胡建华摄)

  被车主丢弃的“僵尸车”,长期占用公共停车位、影响市民生活,有的还带来安全隐患。为此,市治堵办、海曙区文明办、海曙交警大队等单位,呼吁市民积极提供车主信息或线索,为解决“僵尸车”难题出力(9月12日《宁波日报》)。

  据交警部门分析,之所以产生“僵尸车”,与报废车辆的处置成本较高有重要关系。为了省钱,有些车主便把废旧车辆“一停了之”。还有一个重要原因是,“僵尸车”也属私人财产,如果没有司法授权,他人无权擅自处理。因此,解决“僵尸车”问题,必须先解决这两个矛盾。

  因为成本高,一些人不愿走正常渠道报废车辆,这就需要相关部门改进和完善相关制度,降低车主的处置成本。否则,“弃之不顾”就可能成为更多人的选择,“僵尸车”会越来越多。在法治意识越来越深入人心的今天,公权力的行使应该更加谨慎。警方不敢随意处理“僵尸车”,法治意识之强让人欣慰。只是,不能因此放任“僵尸车”侵害公众利益。当务之急是,尽快通过地方立法和司法裁定,规定或者授权给警方,让其能够依法处置“僵尸车”。这样,那些事先不想露面的“僵尸车”车主,事后即使想打官司,恐怕也要掂量掂量了。

本文来源: 宁波日报 责任编辑: 邬盈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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