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多家妇产医院给初生宝宝喝医院准备的奶粉。(视频截图)
新华社专电针对媒体曝光的“变味的第一口奶”事件,天津市卫生局明确回应:对于医务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财物,将会按照规定进行严肃处理,绝不姑息。同时要求今后各医院要提供三种品牌以上的奶粉供家属知情选择。
母乳的营养和珍贵众所周知,但一些医院的大夫护士却将初生婴儿的“第一口奶”留给行贿的奶粉品牌,达到长期牟利的目的。9月16日,央视曝光了天津多家妇产医院医护人员收受乳企贿赂,揭开了“第一口奶”背后暗藏的金钱交易。
调查显示,天津某些医院的妇产科给初生宝宝喝的奶粉都是医院准备的,产妇和家属既不知道是什么品牌,也没有选择的余地,自备奶粉也会被拒绝。医院内奶粉厂商竞争激烈,不同楼层、科室甚至都会被多家奶粉企业瓜分。
卫生部2011年推出《母乳代用品管理办法》,办法明确规定,在婴儿出生0到6个月里,任何奶粉品牌都不得做销售宣传,只有在产妇有严重疾病等特殊情况下,才建议使用奶粉代替母乳。
天津市卫生局在媒体曝光“变味的第一口奶”事件当天召开专门会议,听取有关情况,并决定建立由纪检部门牵头的专门调查组,对相关情况逐一进行调查、核实、取证。同时,进一步规范促进母乳喂养的措施。并举一反三,制订进一步加强产科、儿科管理和监督的具体规范。
天津市卫生局副局长王栩冬表示,关于医药购销领域的商业贿赂问题,国家和天津市都有非常明确的制度要求和规定,卫生局也有具体的规范性要求。对于医务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财物,市卫生局的态度是明确和鲜明的,将会按照规定进行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王栩冬表示,鉴于商业贿赂的隐匿性,市卫生局将进一步加大患者监督、媒体监督、社会监督的力度。
17日,天津市卫生局召开了全市卫生系统领导干部专项会议,部署在全系统开展深入排查和自查自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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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生计生委
严禁医疗机构推销宣传母乳代用品
新华社专电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17日发出通知,严禁医疗机构及其人员推销宣传母乳替代品,对违规机构和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从严查处。
近日有媒体曝光,天津市某些医疗机构给新生儿喂第一口奶时,背后暗藏与奶粉生产商的金钱交易。国家卫生计生委为此在通知中强调,要严格执行《母婴保健法》及其实施办法、《母乳代用品销售管理办法》等规定,严禁医疗机构接受母乳代用品生产者、销售者的馈赠和赞助,不得收取回扣、获取利益。严禁母乳代用品生产者、销售者在医疗机构做各种形式的推销、宣传,不得张贴广告或发放有关资料,不得展示、推销母乳代用品。严禁医疗机构及其人员向孕妇和婴幼儿家庭推销宣传母乳代用品,不得将母乳代用品提供给孕妇及其家属。同时,要积极倡导、促进母乳喂养,实行“早接触、早开奶、早吸吮”,母亲具备母乳喂养条件的应让孩子第一口吃到母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