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站区域最后1户被征收户被实施司法强制搬迁

海曙“阳光征收”项目实现清零

    2013年09月22日 08:19  海曙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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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曙新闻网讯(记者王岚 张黎升 通讯员李运)一户剩余被征收户最终选择主动签约搬迁,损失了提前搬迁奖;另一户剩余被征收户于本月16日上午被实施司法强制搬迁,成为宁波市“阳光征收”工作开展以来首个被依法强制搬迁的被征收户。市征管办近日传来消息,海曙区2012年国有土地上房屋“阳光征收”项目已全部实现清零。

  自去年开始,宁波市在全省率先推行国有土地上房屋“阳光征收”工作模式,海曙区共启动11个“阳光征收”项目,涉及户数约1833户,建筑面积约17万平方米,在规定的签约搬迁期限内签约率高达99.9%,只剩永达路东段改造工程项目2户住户因坚持安置多套房子的过高要求而未签约。

  永达路东段改造工程项目为南站区域改造项目8个子项目之一,由于2户未完成签约和搬迁工作,使得永达路东段无法顺利实施改造,严重影响了南站区域整体建设进度。

  为顺利完成“奋战五百天,开通新南站”这一目标,海曙区双管齐下,一方面多次主动上门与被征收户不断沟通协调,在政策允许范围内,帮助其解决生活上的困难;另一方面按阳光征收步骤,向法院申请司法强制执行。

  在各方努力下,其中一户于9月初完成签约搬迁工作,但损失了房屋评估金额10%的提前搬迁奖励;另一户则在多次沟通无果的情况下,只能通过司法强制依法实施搬迁。

  “海曙区在项目清零中,坚持政策一把尺子量到底,体现了‘早迁早得益、晚签不得益’的‘阳光征收’要求,表明了政府坚决推进‘阳光征收’的决心。”市征管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南站区域改造项目的征收“清零”,为今后房屋征收工作的全面阳光化进一步奠定了基础。

本文来源: 宁波日报 责任编辑: 邬盈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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