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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把尺子量到底 一个标准用到底

我市阳光征收基本实现全覆盖

    2013年10月31日 09:41  海曙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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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波站改造区域配套项目(汽车南站地块)启动以来,短短12天就有95户签约,签约率达26%。“征收补偿标准都放在台面上,左邻右舍赔多少,门口的电脑上一清二楚,提早搬迁还能拿总金额10%的奖励,大家都赶着来签约。”前天一早,张先生就赶到征收办签协议。张先生在柳汀街有一套54.91平方米的房子,评估金额84.8万元,加上提前搬迁的84777元奖励费,这套房子补偿金额超过93万元,高出同类地段、同类房屋的市场价格。

  以信息公开促补偿公平,去年4月,我市正式启动国有土地上房屋“阳光征收”。政府在房屋征收过程中,公开征收补偿政策依据,聘请第三方机构作出分户评估报告并公示评估结果,公开征收补偿工作的各项操作程序,同时,在征收现场办公地点公开调查登记、补偿方案、分户补偿等各项信息。

  “阳光征收所有政策和补偿安置情况实行公开,被征收户能根据自己家庭的实际情况选择补偿方案,尽快签约搬迁,避免拖延等待。”市住建委征管办相关负责人表示。

  统计显示,我市推行阳光征收以来,共作出征收决定65个,完成征收面积92.42万平方米,户数4013户。目前,各县(市)区已基本推广实施了阳光征收,其中海曙区成效特别明显。去年,海曙区在全省率先推行阳光征收,共启动11个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涉及征收户1833户。签约搬迁期限内,总体签约率搬迁率高达99.9%。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在永达路东段改造工程项目的征收中,三类地段有两户人家以家庭经济困难、产权登记人多等为由,要求增加补偿款,该要求不符合征收政策。最终,一户在今年9月初签下搬迁合同,但因超过搬迁期限失去了房屋总补偿金额10%的提前搬迁奖励;另一户最终通过司法强制搬迁。两户损失都在10万元左右。“阳光征收就是要坚持一把尺子量到底、一个标准用到底、一个算盘算到底、一个办法补到底,超过规定的签约时间,不但不能得利反而会失利。”征管办机关负责人表示。(记者秦羽 通讯员吴培均 李运)

本文来源: 宁波日报 责任编辑: 邬盈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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