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的精神,国资国企的改革工作拉开帷幕。
11月13日,国资委表示,将进一步完善全面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总体思路、重点领域和措施步骤,推动顶层设计和战略规划。
昨日(11月14日),有消息称,即将出台的《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将对下一步国有企业改革进行“顶层设计”。
但一名财政部内部人士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根据他的了解,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目前尚待配备专门的办公室及人员。从筹备进程及时间进度上来说,上述《指导意见》出台的时间有可能延至明年。
改革方案正在酝酿
十八届三中全会公报提及,到2020年,要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取得决定性成果。这些“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就包括国资改革。
11月13日,国资委副主任、党委副书记黄淑和透露,将认真准备国资国企改革方案,争取三中全会后尽快出台,形成上下联动的改革局面。
国资委方面表示,全会后,国资国企改革的重点在于,高度关注地方机构改革中地市级国资委的机构设置和职能定位,防止出现体制弱化和倒退。同时,积极推动地方综合性立法,完善地方国资监管体制,并加大地方国有经济布局结构调整及加强县级国资监管机构建设。
上述财政部内部人士认为,十八届三中全会后,有望组建成立由财政部、发改委及其他相关部委共同参与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方面的领导小组,承担国资国企改革方面的文件起草工作。但他也表示,“多个部委都在搞,国有企业改革、国有资产改革是这次经济体制改革当中的一个重要部分,至于全面改革怎么布局?从哪里突破如何具体实施?现在还没有看到正式文件。《指导意见》差不多在明年应该会出台。”
当记者追问其参与《指导意见》的哪部分具体工作,以及征求过多少次意见时,该财政部内部人士表示,“这个我就不方便和你说了。”
红利上缴比例将提升
根据十八届三中全会的改革思路,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管理体制改革中将会涉及的一个重要方面,而央企上缴红利提升即属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改革的一部分。
上述财政部内部人士透露,“今年以来我们一直在推动央企红利上缴比例提升的事情。”目前,财政部正在结合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实际,研究调整和提高国有资本收益收取比例的合适途径和方式。
从比例上看,他认为比例调整至30%~35%是一个相对合适的范围,因为从企业财务管理的角度来考虑,如果比例调整过高,将影响现金流的周转,给企业带来财务困难。从用途上看,今年初出台的《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中曾提出,央企新增红利将有一定比例用于社保等民生支出。
该内部人士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目前央企红利主要用于两方面支出:一方面是资本性支出,另一方面是费用性支出,其中主要包括用于央企自主创新和培育发展新兴产业、央企重组、央企灾后重建、应对金融危机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等,均尚未涉及支持民生。留下来的大部分利润则用于扩大再生产、弥补国有资本金投入不足、解决企业历史负担、科技创新等方面。该人士直言,央企红利支出用于社保等民生领域需要一个中长期的过程,短期内实施难度比较大。
按照目前的有关规定,根据行业性质不同,一般竞争类央企的红利上缴比例是10%,资源类央企上缴比例是15%,军工科研类央企的上缴比例在5%。经国务院批准,从2012年起中国烟草总公司税后利润收取比例已提高至20%。
(每日经济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