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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成为全国首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城市

到2015年,推广应用5000辆新能源汽车,实现3万辆新能源汽车产业规模,建成全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和示范基地

    2013年12月04日 11:30 海曙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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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施超 通讯员陈善福 张彩娜)昨天来自市科技局的消息,财政部、科技部、工信部、国家发改委近日联合发文,确定宁波等28个城市或区域为首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城市,到2015年,我市将累计推广应用5000辆新能源汽车,建成全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和示范基地。

  根据《宁波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到2015年,我市将累计推广应用5000辆新能源汽车,其中外地品牌数量达到1500辆;初步建立新能源汽车配套服务设施;力争实现3万辆新能源汽车的产业规模,建成全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和示范基地。

  为鼓励首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城市发挥率先示范作用,中央财政将安排资金对示范城市给予综合奖励,奖励资金将主要用于充电设施建设等方面,政府机关、公共机构、公交等领域新能源汽车推广力度将进一步加强。

  “中央财政提供的资金补贴政策,将为我市新能源汽车产业保驾护航。”市科技局相关负责人说,按照2013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标准,纯电动乘用车每辆最高可获补助6万元,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每辆补助3.5万元;纯电动客车每辆最高补助50万元,混合动力客车每辆补助25万元。而对于纯电动专用车,每辆补贴总额不超过15万元;燃料电池推广应用补助标准则分为乘用车和商用车,每辆分别补助20万元和50万元。

本文来源:宁波日报 责任编辑:李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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