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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将组建市场监督管理局

整合食品药品监管、工商部门的职责,本月底前挂牌运行,同时划入质监部门承担的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职责

    2014年01月08日 08:51  海曙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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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政府近日出台《关于改革完善宁波市食品药品监管体制的实施意见》,决定市本级整合食品药品监管、工商部门的职责,组建市场监督管理局,本月底前挂牌运行,同时划入质监部门承担的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根据实施意见,各县(市)区将按照省、市部署要求,组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属开发园区中,杭州湾新区、宁波国家高新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宁波保税区(出口加工区)设立市场监督管理分局,实行市垂直管理;其他市属开发园区的工商、食品药品监管职责由当地政府承担。

  市、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还将整合原食品药品稽查和原工商行政管理有关执法队伍,组建市场监管执法支队(大队);县(市)区将基层工商、食品药品监管的职责和机构进行整合,组建市场监督管理所(挂工商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牌子)。

  此外,市、县(市)区的生猪定点屠宰监管职责统一由贸易(商务)部门划转至农业(农林)部门。其中,海曙、江东、江北区生猪定点屠宰监管职责由市里统一承担。(记者蒋炜宁 周骥)

本文来源: 宁波日报 责任编辑: 邬盈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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