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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72个病种将实行“打包”付费

今年6月起实行,首批试点6家医院“一口价”,均次费用可降一成

    2014年02月10日 09:56 海曙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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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6月起,宁波72个病种“打包”付费将在李惠利医院、市一院、市二院、宁大附属医院、解放军113医院和市妇儿医院率先试点,试点囊括了我市全部三甲医院。

  “据测算,在保证医疗安全和质量的前提下,这一付费方式将使同病种均次费用较3年前下降10%左右。”市卫生局副局长陈树生说。

  国家卫计委有关人士证实,按病种付费,宁波推行的病种数量居全国各城市之首。72个病种涵盖消化道、心血管、骨科、泌尿系统、眼科、肿瘤和妇产科,均是常见病、多发病。

  “打包”付费是按病种付费的通俗说法。与传统的按医疗项目逐项累计不同,它把患者从确诊入院,按诊疗规范接受治疗,最终达到临床疗效标准出院整个过程发生的全部费用“打包”,根据不同病种确定各自合理的定额,据此结算。换句话说,凡属这72个病种范围,市民到试点的6家医院就诊,不管实际费用多少,均按“打包”后的定额“一口价”结算。它包括床位、护理、检查、检验、治疗、药物、手术、麻醉、材料等费用,包含治疗过程中出现的并发症相关费用,不包含伙食费、陪护费、个性化医疗需求费用。

  据介绍,72个病种的收费定额标准是依据5家市属试点医院近两年全部病例实际诊疗费用测算分析,并结合专家意见最终确定的。

  与其他城市的按病种付费不同,宁波有三大创新直接让市民受惠。一是72个病种“打包”收费的标准确定为医保乙类医疗服务项目,不再受基本医疗保险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目录规定限制。二是个人先自付比例确定在3%至10%之间,这笔被市民通俗地称为住院门槛费的费用大大降低。三是为每个病种设计临床路径严格执行,并规定实际费用不得低于定额的75%。

  此外,为兼顾市民的个性化医疗需求,对患者要求使用超出按病种试点定额标准的2000元以上植入性材料、床位及发生与本疾病无关的诊治费用时,不计入按病种付费范围,继续按原有医保政策执行。

  今后,这72个病种范围内,医保参保病人按定额标准由医保与试点医院结算;自费病人按定额标准支付给试点医院。对于实际费用高于按病种付费定额的,由试点医院买单;低于定额的节余部分由医院统筹。

  陈树生说,按病种付费让医疗服务定价机制更趋合理,规范医疗行为,遏制过度医疗,让医院和医生自觉主动地控费,从而提高医保资金的使用效率。

  他说,试点成功后将在全市推广,三乙、二甲医院可提出申请。今后将视需要逐步增加按病种付费的试点病种,并根据物价政策适时调整定额。(记者 蒋炜宁 通讯员 陈琼)

  

本文来源:宁波日报 责任编辑:李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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