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公安分局结合收集到的意见建议和治安形势的变化,敢于动真碰硬,积极走进矛盾,破解难题,以“六个延伸”为主要抓手,推动矛盾纠纷调处方式大变革、调处机制大转变、调处效能大提升,确保了全区社会持续稳定。今年来,共受理各类矛盾纠纷 1300余起,调处成功率达95%。
一、拓渠道,“被动化解”向“主动化解”延伸。充分发挥情报信息员、网评员等队伍优势,努力获取各类涉稳信息、不良苗头,做到提前预警、超前决策,及时化解。发挥派出所做群众工作的优势,通过“开门评警”深化大走访、“领导干部联系社区”等工作载体,坚持日常走访排查、办案专项排查、敏感时期排查、纠纷多发季节排查相结合,广泛听取群众心声,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化解,变被动化解为主动化解。今年以来,共走访群众12000余人次,收集各类信息11183条。
二、消萌芽,“单项化解”向“多元化解”延伸。在征求意见环节,积极组织领导干部、党员民警深入社区,广泛开展意见征集、矛盾摸排,及时获取线索,将各类不稳定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对收集到的意见建议和排查出的矛盾纠纷、问题隐患,逐一归类梳理,登记建档,先期调处,防止矛盾进一步激化。积极推动建立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位一体的大调解工作体系,大力推行“警调对接”、“民调入所”等工作,严格落实包案责任,最大限度地预防一般性矛盾转化为民事案件,民事案件转化为治安及刑事案件。今年以来,共排查矛盾纠纷394起,目前已化解377起。
三、重打防,“专职化解”向“全警化解”延伸。以“六小警务”工程为载体,全警动员,组织开展办好“小案件”、调解“小纠纷”、消除“小隐患”、平息“小信访”、解决“小难题”的“五小活动”,从源头上预防矛盾纠纷演化升级。加强三级情报信息研判体系建设,努力获取社会治安和维护稳定方面存在的矛盾信息,逐一制定处置指导意见,并及时反馈给基层所队落实防范化解措施,掌握工作主动权。特别是加大对社会最关注、最深恶痛绝的涉黑涉恶、盗抢等犯罪打击力度,并注重“小案”侦破工作,真心实意为群众排忧解难,嬴得群众的理解支持。今年以来,共评查解决问题57个,查破违法犯罪案件956起。
四、强意识,“事后化解”向“事前化解”延伸。围绕“三改一拆”、“五水共治”等全区重点工作,对易导致群体性事件的拆迁改造、医患纠纷等敏感话题,进行地毯式排查,确保问题不上交、矛盾不激化、人员不聚集。利用派出所属地巡控及社区民警防范巡控,注重发现辖区苗头性、倾向性矛盾纠纷,提前介入、提前疏导,确保有效实现与群众零距离接触。加强与司法、信访、民政、人社等相关部门建立信息交流、工作联系和应急处置联动机制,开展常态化运作,不断完善矛盾纠纷“联防、联动、联处”综合调解机制,做到发现一起,预警一起,化解一起。今年以来,共发现苗头性矛盾纠纷60起,化解60起。
五、重培训,“责任化解”向“效率化解”延伸。建立矛盾纠纷当事人“定期回访”制度,采取领导督办、民警包案等方式,严格落实三级包案工作制度,明确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及时妥善处理信访问题。今年一季度,共收到群众来信来访87件,立案办理71件,已办结68件,办结率达95%,局领导接访9批次,化解信访积案5件。同时,采取多种形式,不断增强群众观念,丰富群众工作方法,加强对民警教育培训,尤其强化民警做基层群众工作能力的培训,引导广大民警把做好群众工作、化解矛盾纠纷变成自觉行动,使广大民警真正做到“三懂四会”,使民警真正成为化解矛盾纠纷的能手。今年以来,共组织社区民警开展培训300余人次。
六、严考评,“数量化解”向“质量化解”延伸。牢固树立“调解也是执法”工作理念,建立科学、简明、有效的矛盾化解考评指标,把排查情况、调解数量、成效反馈、跟踪回访和积案化解率、群众满意度等结合起来,形成客观、全面的综合评价体系,列入社区民警绩效管理考评内容。特别是将矛盾纠纷化解效果,即当事人是否满意、化解后是否出现反复、调解程序是否合法等环节纳入考评,并占一定分值比重,有效确保了矛盾化解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今年以来,已化解的矛盾纠纷均未出现反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