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迁子女需符合5个条件
四区均规定,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在本区域入读小学需符合五大条件:
(1)持有流出地政府开具的证明原件,证明户籍所在地无监护条件;
(2)父母双方在本区域有相对固定住所(截至2014年4月30日已办理《居住证》或《暂住证》一年以上,且延续至查验日仍按规定办理,无中断),持有《居住证》(或《暂住证》)和暂住地租房合同正式文本,两证地址相符;
(3)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本区域有合法稳定职业(截至2014年4月30日已与所在区用人单位签订正规劳动合同一年以上或取得工商营业执照一年以上)。
(4)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本区域依法缴纳社会保险一年以上(截至2014年4月30日,已连续按月缴纳一年及以上,且延续到查验日仍然在参保,无中断)。
(5)父母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持有当年度《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及所在区计生部门出具的本区域进城务工人员计划生育状况证明。
“一表生”爆棚怎么办
针对学区房内出现的一些问题,海曙区今年的小学招生政策有部分微调,为此专门通报说明了三点意见:
一、个别学校“一表生”可能要排队。
“零择校”实施两年来,随着社会、家长对此政策的逐步消化,由于不能择校,不少家长通过买“学区房”等途径,以求孩子进入理想的学校,使生源向家长看中的学校集聚,导致个别学校出现生源爆满,甚至造成“一表生”都爆棚的现象。
对此,海曙区对服务区学生的录取政策作了以下规定:适龄儿童户籍与父母户籍、家庭住宅房(且户口簿和房产证户主均为儿童父亲或母亲)三者一致,均在小学教育服务区并实际居住,如果该批次适龄儿童超过该校招生计划时,则按照适龄儿童户籍迁入时间先后顺序录取。
二、针对部分小套型房子频繁买卖、甚至出现每年有适龄儿童要求入学的现象,规定同一套房子已有不同家庭子女在该校就读的,新的入学儿童则排在服务区第二批录取顺序,即“二表生”;
三、户籍不在海曙但在海曙购房的适龄儿童,根据其实际居住情况,由教育局视实际情况统筹安排。
江北区针对学区房内适龄儿童的招生问题也有相应新规定。在“住、户一致”的情况下,江北区将同一套房子内没有其他家庭孩子在该校就读的列为第一顺序录取,而同一套房子内已有其他家庭孩子在该校就读的,则被列为第二顺序。
高新区也规定,在“住、户一致”情况下,当出现“一表生”爆棚情况时,按学龄儿童户籍迁入时间先后顺序录取。
个别学校服务学区略有调整
根据小学服务区安排,各区的个别学校有所调整。
其中,江北区广厦小学招生范围增加宝丽茗苑、宝翠茗苑、宝丰茗苑、孙家丽苑四个小区,洪塘中心小学招生范围增加灵峰小区和锦育小区,其他学校服务区不变。
此外,江东区仇毕小学今年停止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