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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历史档案还原历史真相

——吉林省新发掘日本侵华档案研究综述

    2014年04月26日 09:52  海曙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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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89件档案是日军侵华罪行的铁证

  89件档案主要涉及日军强征“慰安妇”、向731部队“特别移送”人员、实施南京大屠杀、残酷奴役劳工、对中国军民实施种种暴行、对我国东北地区实施移民侵略、囚禁审讯虐待美英战俘、镇压东北抗日联军等内容。通过研究发现,这些档案有的对日本侵华所犯罪行提供了原始证据,有的对早已被国内外公认的罪行提供了新的佐证。

  1.涉及“慰安妇”档案发现“强征”等新证据。强征“慰安妇”是日本军国主义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对包括中国在内的受害国人民犯下的严重罪行之一。这批侵华档案涉及“慰安妇”的有25件,包括2件电话记录、2份日军华中派遣宪兵队《关于南京宪兵队辖区治安恢复状况调查的报告(通牒)》、21件各地宪兵队上报的《通信检阅月报》和《军人犯罪调查表》。档案记载了南京、下关、句容、镇江、金坛、常州、丹阳、芜湖、宁国9个市县日军兵员数及“慰安妇”配置比例,日军在10日内利用“慰安所”的人数统计等内容,以及日军强征、蹂躏、奴役“慰安妇”的恶行。这些有关“慰安妇”的档案进一步填补了“慰安妇”问题研究的史料空白。

  发现日军用公款“采购”“慰安妇”。2件伪满洲中央银行的电话记录清楚地记载了日军以军用公款科目转账划拨给日军部队“购买”“慰安妇”专项资金内容,从伪康德十一年(1944年)11月到伪康德十二年(1945年)3月,先后有53.2万日元用于“慰安妇”“采购”,并“需持关东军第四课证明办理”。这充分证明了日军实施“慰安妇”制度是日本的国家行为。

  发现有朝鲜人“慰安妇”。档案中有6件涉及朝鲜人“慰安妇”。如芜湖的109名“慰安妇”中有朝鲜人36人,黑河某军队“慰安所”的20名“慰安妇”全部是朝鲜人。东宁宪兵队《思想半月报(十月前期)》,记载了昭和十七年(1942年)10月在密山县兴凯军队“慰安所”,一日本妇女窃取朝鲜人“慰安妇”手表,并殴打其致伤。

  日军强征“慰安妇”证据确凿。日本1938年制定了“国家总动员法”,规定日本政府在国家发生战争时,可以依法征用国民服务国家。朝鲜当时是日本的殖民地,日军即根据“国家总动员法”强征朝鲜妇女充当“慰安妇”。北安地方检阅部《邮检月报》记载了昭和十六年(1941年)驻伪满洲国黑河日本军人武田武二郎写给日本秋田市大町四村上英子雄的信件摘抄,信中提到黑河陆军官舍一角开设“慰安所”的情况:“慰安妇”全是朝鲜人,受“国家总动员法”约束来到这里。这些内容在以往发现的档案中鲜见记载。1938年2月28日日军华中派遣宪兵队《关于南京宪兵队辖区治安恢复状况调查的报告(通牒)》中记载,丹阳地区2月中旬因“慰安妇”人数不够,要在当地招募“慰安妇”。当时,丹阳人口大部分是返乡的难民,在这种情况下招募“慰安妇”,强征的手段昭然若揭。

  2.“特别移送”档案成为731部队进行活体试验的直接证据。“特别移送”是提供731部队活体试验“马路大”的专用暗语。1938年1月26日,关东宪兵队司令部发布了《关于特别移送的通牒》(关宪警第58号),其内容为:宪兵对逮捕的犯人,可在审讯后不经法律程序直接移送到哈尔滨的宪兵队,这样的移送在通牒中被称为“特别移送”。当时的关东宪兵队司令部警务部长斋藤美夫证实:所谓“特别移送”,就是把犯人“押送到石井四郎的细菌部队”。吉林省档案馆发现“特别移送”档案近200件,记载与“特别移送”有关的共计277人。此次公布的档案中有4件,主要记载和反映了延吉宪兵队、新京宪兵队、孙吴宪兵队向731部队“特别移送”李基洙、李文刚、王国财、姜荣泉4人的内容。日本投降前,731部队几乎销毁和转移了所有档案,至今尚难找到人体试验受害者的记录,许多细菌实验的详细情况并不为人所知,所以日本右翼势力借机否认日军的细菌战战争责任。因此,“特别移送”档案是侵华日军进行活体细菌实验的直接证据,是开展731部队罪行研究的新线索。

  “特别移送”档案证明了日军731部队进行活体试验。关于“特别移送”“苏联间谍”李文刚、王国财的申请、指令和报告,反映了各地宪兵队进行“特别移送”的标准程序,即由各地宪兵队向关东宪兵队提出申请,关东宪兵队指令同意,各地宪兵队“特别移送”完毕后向关东宪兵队进行报告。据档案记载,新京宪兵队在“特别移送”李文刚、王国财时,从申请到批准到“特别移送”完毕仅仅用了9天时间。被“特别移送”完毕的人员即被判了死刑,成了731部队活体试验的牺牲品。

  “特别移送”档案中发现有唯一逃脱者。孙吴宪兵队《关于“特别移送”押送途中“苏联间谍”逃跑的报告》中记载了姜荣泉在被“特别移送”到哈尔滨宪兵队的途中,由于黑河宪兵分队伍长佐佐木疏忽,成功逃跑,成为目前有档案记载的在“移送”过程中唯一逃出731部队魔爪的人。

  “特别移送”档案中发现有朝鲜人。延吉宪兵队《关于处置“苏联间谍”李基洙的报告》记载,李基洙为朝鲜人,原籍为朝鲜咸镜南道新兴案郡东兴面。这是首次发现档案记载的被“特别移送”的朝鲜人。

  3.涉及南京大屠杀档案提供了日军屠杀罪行新佐证。南京大屠杀是日本军国主义犯下的严重战争罪行之一。1937年侵华日军在南京及附近地区进行了长达6个星期的大屠杀,我30万同胞死于这场杀戮。这批档案涉及南京大屠杀的有6件,包括3件报告、2件《邮政检阅周报》、1份《大阪每日新闻》,记录了南京大屠杀后1至2个月内南京、上海及周边地区治安恢复状况和日军屠杀、强奸的暴行,与之前的国内外史料研究成果相互印证。

  发现大屠杀前南京人口总数有100万的证据。南京大屠杀发生2个月后,日军华中派遣宪兵队《关于南京宪兵队辖区治安恢复状况调查报告(通牒)》中,清楚记录了日军在实施南京大屠杀前南京人口为100万。这份报告直接戳穿了日本右翼“屠杀前南京人口不足30万”的谎言。

  当时的日本媒体报道了大屠杀惨况。1937年12月23日的《大阪每日新闻(奈良版)》刊登《南京总攻击观战记》的报道,记述了日军在3日内打死8.5万人,离下关码头最近的一条街到扬子江下游尸体绵延达二三里远的惨状。

  第三方国家的新闻机构谴责了日军暴行。2份日军中国驻屯宪兵队《邮政检阅周报》记录了从英国和德国发往中国的信件,信中摘录了当地报纸报道的日军兽行:“日本兵在南京强奸妇女数万人,甚至连十二岁的少女也被强奸,强奸后被惨杀者不可计数,实在是惨无人道。”“日军在南京的禽兽行为令人发指,连尼姑在内,年满14岁的女子全部被他们的兽欲所害。”写信者的消息来源是第三方国家的新闻机构,具有较高的客观性和可信度。

  4.发现日军奴役劳工新证据。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中国民间自发组织对日本侵华时期奴役劳工行径进行调查索赔追讨。但因日本右翼声称证据不足等原因,受害方一直没有得到合理的道歉和赔偿。这批档案涉及日军奴役劳工的有14件,包括12份报告、1份《通信检阅月报》、1份管理制度,记录了日军对以中国战俘为主的“特种工人”的严格管理、残酷迫害和劳工恶劣的生存状态,以及劳工逃跑、反抗的各种情况,具有较高的史证价值,也为被奴役劳工及其家属向日本政府索赔、维护权益提供了依据。

  发现“特种工人”的提法。《关东军特种工人管理规定》规定了派遣军移交关东军的俘虏、投降兵在部队施工时需注意的管理事项,其中明确规定,“关东军把从驻华北日军移送过来的俘虏、投降兵用做军用劳工者称为特种工人”。

  “特种工人”主要“就劳”军事工程。东宁宪兵队《特种工人状况报告》记载了东宁要塞接收“就劳”特种工人1900余人,这些人是在战争中被俘的包括八路军战士在内的中国军人。

  “特种工人”受到残酷奴役和迫害。档案中记录这些“特种工人”由于生活状态恶劣,死亡、逃走事件频发。东宁接收的“特种工人”两个月间死亡163人,先后发生53人、8起逃走事件。14件档案中记载了近900名劳工反抗、逃走的信息。宪兵队对逃走劳工抓到后处罚极为严厉。昭和十六年(1941年)7月8日上午11点左右,丁五才等八九名“特种工人”密谋逃跑,被发现后以传染病患者为由将其逮捕调查,秘密处死。

  5.涉及“违禁”内容的档案使日军暴行欲盖弥彰。此次发掘的档案中,涉及“违禁”内容的有23件,包括22件邮检月报、旬报,1件《军事警察要报》,其中15件是日本人之间的信件。特别是《邮政检阅月报》档案,来源于侵华日军从邮品中摘抄出来的“违禁”内容,出自日本军人之手,是侵华日军对于自己侵略行径的直接记录。

  日军通过邮政检查制度封锁暴行真相。日军占领东北后,以“加强防谍”的名义制定了军事邮件检查及地方普通邮件检查制度,即对占领区中外籍人士,包括驻伪满洲国各国公使馆人员及所有在华日军和家属的信件、电报、电话进行秘密检查。一旦发现被认为泄露军事机密、对日军不利的言论,包括反映了日军烧杀抢掠行径的信件、电报等,便作出削除、没收、扣押、烧毁等处置,并由各地宪兵队对认为有问题的摘抄整理,形成《邮政检阅月报》,上报给关东宪兵队司令部,关东宪兵队司令部在此基础上向关东军司令官报告,并在关东宪兵队和派遣军宪兵队司令部间相互通报。重点汇报有抗日反满内容的信件,对时局不满、反映日军军纪松弛的信件,暴露日军编成装备、军队行动、军事演习等方面的信件等。

  日官兵在信件中透露了自己的暴行。1938年3月12日,隶属于日军华中荻洲部队的渡边德右卫门在发给新潟县西颈城郡上早川村关原草苗的信中写道:“二月六日我中队在警备中,附近有近万名残余敌人。可怜的是当地老百姓,因为接到全部杀光的命令,虽然我们对小孩子多少抱有一丝同情,但含着眼泪,一起杀掉的也不少!”1938年6月8日,隶属于奉天工藤部队的木村镇雄在寄给石川县金泽市的妻子木村美代子的信中写道:“同事通过地理和语言判断强奸的对象清一色是满洲女人,然后不分日夜对其强奸。很多女人被数百名男子强奸……”在1940年牡丹江铁道局东宁特输的植田益夫发给京都中京区王生溯田町三六号古川次郎的一封书信中说:“已经干涸的小河河道里横七竖八地搁着十二三具劳工的死骸和装在箱子里的尸体,野狗啃食着他们,一点也不剩。”

  日军严密监控和封锁士兵的厌战情绪。此次公布的涉及“违禁”内容的档案反映了一些日本军人厌战思乡的情绪。昭和十六年(1941年)日军华北派遣队长野部队藏重部队古泉正一写给新潟县中蒲原郡龟田町吉田常松的信件中,记录了自己用刺刀杀中国人像切豆腐一样的情景,也有自己杀人时害怕、恐慌的心理描写。此信件被“削除”处置,使得家属了解不到士兵的真实心理。

  6.涉及“开拓团”的档案证明了日本移民侵略实质。这批档案涉及日本“开拓团”的有10件,包括6件思想对策月报、半年报,1份通牒,1份民情调查,1份“开拓团”用地分配和移民分布图,1份移民现状一览表,主要记载了日本“开拓团”夺占东北农民土地、欺压东北农民以及日本移民规模等方面内容,反映了日本对中国东北移民侵略的实质。

  日本向中国东北移民是有计划、有组织的国家行为。“九一八”事变后,日本进一步研究制定向中国东北移民的侵略政策,实施“百万户移民计划”,企图通过移民达到永久统治中国东北的目的。通化宪兵队昭和十八年(1943年)3月3日《思想对策月报(二月)》中这样写道:“满洲拓殖公社根据第二次开拓五年计划,进行了第十三次集团开拓,康德十年(1943年)从日本佐贺县迁移二百户开拓团进入辉南县。”《第5次“移民团”用地略图,朝阳屯“移民团”部落配置图》详细画出了日本移民侵入上述区域的移民分布图。《集团移民现状一览表》等资料,则详细记录了东北“开拓团”分布的人数和户数。

  档案证实“开拓团”名为“开拓”实为侵略。关东宪兵队司令部《关于收买土地引起中国人地主反对情况的通牒》档案,记录了公主岭山路乡集合“开拓团”实施收购约三千町土地的方案措施。

  7.涉及美英战俘档案提供虐待盟军战俘证据。日军建立了“奉天俘虏收容所”,专门用来关押日军从太平洋战场俘虏的美英等盟军战俘。在关押期间,这些俘虏被安排在“满洲工作机械株式会社”等企业做工,遭受非人的虐待,境遇悲惨。日本战败时,奉天俘虏收容所把有关美英战俘的档案作为机密文件在第一时间销毁。此次发现的有关美英战俘的档案共有3件,主要包括1944年日军击落美军B29轰炸机部分战俘名单、审讯记录及奉天俘虏收容所对美英战俘管理的情况,价值珍贵,对于研究二战期间日军虐待美英战俘情况具有重要的史料价值。

  被俘美军士兵受到日军审讯。1944年日军在鞍山附近击落美军B29轰炸机,包括机长在内共11人被俘。鞍山宪兵队《关于捕获敌航空机搭乘员的报告》中,记载了此次被俘的11名美军士兵名单,详细地登记了这些俘虏的年龄、官级。鞍山宪兵队对美军被俘人员进行审讯,留下了40余页的审讯记录。

  美英战俘被强制劳动。在《奉天地区的劳务动态观察》中,记载了美英俘虏、日本人、中国工人的劳动效率对比,特别指出“满洲工作机械株式会社”使用的美英战俘约500名,劳动效率低下。奉天宪兵队《发现并处理俘虏将校对防谍不利手记的报告》中,记载了昭和十九年(1944年)英国战俘霍奈·罗伯特大尉用作诗的方式,记录了美英战俘在奉天俘虏收容所的实况,包括俘虏人数、战俘被囚禁、强制劳动和受歧视的情况,美国陆军军曹威廉·威尔塔为其打字。诗作被看守人员发现,译成日文保存在档案中。

  8.涉及“讨伐”东北抗联的档案记载了日军残杀抗联将士的详细情况。反映日军镇压东北抗日联军的档案共计4件,分布在《思想对策月报》《铁路沿线治安周报》《特周报》等档案中,记录了抗日名将杨靖宇、魏拯民、陈翰章、赵尚志等惨遭日军杀害的情况。关东宪兵队《思想对策月报》中记载了伪通化省、吉林省抗联队伍分布地点、人数及与日军交战情况,提到东北抗日联军第一路军总指挥杨靖宇被杀害。关东宪兵队的一份记录,记载了昭和十七年(1942年)3月8日,抗联第一路军副总指挥魏拯民率领11名抗联战士潜伏时,遭到日军突然袭击的情况,并详细记录了魏拯民牺牲地点。日军铁道警护总队总监部警备科《铁道沿线治安周报(第四十八号)》记载了昭和十五年(1940年)12月8日陈翰章部队被警察讨伐队发现、交战、牺牲的情况。日军根据被逮捕人员的供述及讨伐队的检验结果确定,牺牲人员中包括陈翰章。佳木斯宪兵队《特周报(第五号)》记载了赵尚志牺牲情况,并记录了赵尚志的遗体存放在兴山镇警察署。

本文来源: 人民网 责任编辑: 李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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