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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光罗浮宫楼顶违法建筑开拆

部分违建因有安全隐患被清空封存

    2014年06月03日 08:59  海曙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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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为拆违人员在拆除空中别墅窗户及壁灯。(陈栋 胡建华摄)

  海曙新闻网讯(记者曹爱方 陈栋 通讯员刘鹏程 蔡晓丰)5月30日上午,海曙区三改一拆办对红光罗浮宫楼顶的违法建筑开始拆除,并对无把握做到安全拆除的部分违建进行清空封存。

  海曙城管江厦中队经过现场查勘、多方求证,并在调阅了大量图纸资料进行比对后,查实红光罗浮宫违法建筑主要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是位于红光罗浮宫楼顶较为明显的四处违法建筑,分别是:位于江厦街5号大楼6楼楼顶的杂物间,呈长方形,面积87.12平方米;位于药行街2号大楼4楼楼顶,作为会议室使用的简易铁棚房,呈长方形,面积219.01平方米;位于江厦街5号大楼4楼楼顶(靠江厦街一侧),作为办公室使用的砖混房屋,呈不规则图形,面积约为270平方米;位于第一百货大楼(药行街与江厦街交叉转角)3楼楼顶,作为家具展厅使用的简易房,呈不规则图形,面积约250平方米。第二部分是第一百货大楼和红光罗浮宫两幢大楼之间的通道、电梯井、办公用房等已与两幢大楼结构合为一体的违建部分,因该部分结构复杂,专业测绘公司多次测绘仍难以确认。

  4月2日,在各部门督促下,王红光自行拆除了位于红光罗浮宫楼顶80余平方米的违法建筑,并开始清空会议室内的物品,准备一周后自行拆除会议室。本报对此也进行了报道。但直至4月7日,会议室内物品仍未清空完毕。海曙区再次对王红光进行约谈,要求其尽快清空物品并自行拆除会议室及办公室。4月17日,江厦城管中队向王红光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4月22日,向其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他三日内自行拆除作为会议室和办公室使用的违法建筑。

  然而,王红光对此提出了陈述申辩,坚持认为屋顶违法建筑拆除后会影响整体房屋安全,要求先进行安全鉴定后实施拆除,并向江厦中队提供了2000年市房屋安全鉴定办公室的危房通知书。为慎重起见,江厦街道联系了上海同济大学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对违法建筑拆除可行性和房屋安全进行鉴定。该机构到现场查看后表示,必须有房屋业主方提供原始施工图纸等资料才能进行安全鉴定。由于王红光无法提供原始施工资料,因此也无法进行安全鉴定。

  5月22日,海曙区三改一拆办向王红光送达了《代为组织拆除通知书》,决定于5月30日拆除红光罗浮宫楼顶作为会议室和办公室使用的违法建筑。对此,王红光表示配合。对作为家居展厅使用的违法建筑,考虑到拆除后尖顶外立面存在安全隐患,所以计划采取清空封存的方式进行处理。预计整个拆除工作持续一周。

本文来源: 宁波日报 责任编辑: 李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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