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认同前提:这是连自由民主理论家达尔和林茨都反复强调的,民主只能在大家都接受的特定疆域内玩,各家各派都首先承认自己是一个国家的公民,否则民主就变成了分裂国家的工具。
基本的政治共识前提:现代国家必然是文化或观念多元化的政治生态,但应该是多元一体,即存在最基本的、大家都能接受和认同的政治价值,否则,分裂型价值之争就会通过党争而强化,进而演变为分裂型社会,难以达成有利于公共利益的公共政策。自由民主理论家萨托利如是说,除非存在政治共识,否则多党制是很危险的。
社会结构的大致平等性与同质性:亚里士多德一开始就指出了社会结构与政体的关系,即中产阶级主导型社会最为稳定,西方的民主化也基本是橄榄型社会形成以后的事。而在极化对立的社会,即贫富悬殊、教派对立的二元化社会结构之中,选举只不过是强化了社会结构的对立和冲突。在发展中国家,穷人必然居多数,有产阶级为少数,结果是有产阶级反对民主;而在教派对立的大中东,选举最终不过是强化多数派的主导权,因而选举非但不能抚平教派斗争的伤痕,甚至加剧教派分裂。
我们要反思的不仅仅是上述命题的正误,还有民主形式本身。和经济需要竞争一样,政治也需要竞争。但是,采取什么形式竞争?我们不能简单地否定竞争性选举对于西方民主的价值——尽管竞争性选举的背后其实是“党争民主”因而使得问题重重,但是这种对西方管用的工具对其他国家又是什么结局呢?对于缺少同质性条件的后发国家而言,人们向往民主,需要民主,因此学习民主效仿民主而搞“党争民主”,而党争必然以其特定的社会基础即种族、宗教、阶级为平台,结果,党争民主很有可能导致分裂型社会。鉴于此,我们提出建设全面的、多层次的协商民主制度,实在是明智的、必要的举措。但是,也应该清醒地认识到,作为走向“公共之善”的最佳路径,协商民主制度是一种比选举民主要求更高、实行起来更难的一种理想型制度。文/杨光斌(中国人民大学比较政治制度研究所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