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善社区的汪阿潮,是居民身边的“老娘舅”,曾调解过广场舞纠纷。在他的劝说下,每天早上6点出头就会在小广场跳舞的阿姨们,很自觉地将时间挪到了6点半以后,也放低了音量。除了音量和时间,汪阿潮还建议,广场舞公约应该是市民文明行为标准的一部分,不仅要让居民都能和谐共处,还得注意环保护绿和卫生包干。这点也得到了其他居民的认同。
白云庄社区的居民张阿姨,向街道工作人员建议,如果居民因为广场舞而产生意见冲突的,应本着互帮互助互谅的态度积极沟通,或请第三方及时协调解决。张阿姨的这个想法,就被写进了公约里。
公约约定:限音量、限时段、限区域
昨晚,这份《白云街道广场舞公约》正式发布了。记者看到,公约对居民跳广场舞的时间、音量、区域都有了一定的建议和要求。
如:公约约定,现场声源处音量值不得超过85分贝;在距离声源最近的噪声敏感建筑物处,白天平均音量不得超过60分贝,晚上平均音量不得超过45分贝;建议广场舞时间一般夏令不早于6点30分,不晚于21时;冬令不早于7时,不晚于20点30分,持续不超过2小时,中午休息时间不活动。如遇中高考等特殊情况,自觉减少活动时长或暂停活动等。
音量值规定得这么细,跳舞的居民能明白么?对此,白云街道社会事务科的夏女士解释说:“我们跟所有广场舞的领队都沟通过。如果有智能手机的,阿姨们可以下载一个测分贝的手机软件作为参考。没有智能手机,我们也告诉她们,60分贝一般就是大家在室内正常讲话的声音。而45分贝,就是天黑后万籁俱寂时,窗外传来的青蛙呱呱叫的音量。这样一说,阿姨们就都明白了。”
街道的工作人员对记者说,要化解广场舞扰民的难题,需要的是小区居民间相互包容、相互理解。而要维护好这份文明公约,也要靠居民们的自律。这次街道推出“寻找最美广场舞者”活动,是为了鼓励、表彰那些热爱广场舞,并且遵守公约的文明舞者。
“广场舞是草根的群众文化,政府部门理应舍得投入。除了开展此次活动,我们也会增设相应的配套设施和人员引导,让广场舞摘掉‘扰民舞’的帽子。”白云街道一位负责人这样说。
快评
有决心就有智慧
俗话说,办法总比困难多。白云街道的做法再次证明了这句话所包含的一个朴素道理:看似无解的广场舞“扰民”问题,其实并不是一个打不开的死结。只要有决心,解决这一问题的智慧就会随之产生。
广场舞作为中老年市民喜爱的健身运动,其存在的合理性不容怀疑。然而,在居民区的健身场地里,不少广场舞爱好者在跳舞时音量开得过大,声音过吵,也确实影响了周边居民的休息。一时间,一方希望拥有快乐的健身权,一方希望拥有安静的休息权,对立双方各自权利的正当性,使得广场舞者和受干扰的居民似乎成了一对不可调和的矛盾。矛盾的不可调和,导致冲突不断,有时双方各自维权的手段还很极端。可以说,破解广场舞“扰民”已然成了公共治理领域的一个难题。
然而,两种权利所具有的同等的正当性,决定了它们只能在同一个空间里和平共处。这就需要有打开死结的智慧。白云街道通过街道引导加上居民自律,形成广场舞文明公约的创造性做法,既尊重了各方权利的正当性,也有效地化解了权利间的相互冲突,为各地治理广场舞扰民问题提供了一个可资借鉴的经验,是社会公共领域治理的一个创新之举。紫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