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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曙依法从重处罚销售过期食品的行为

[宁波日报]案值不到三千,罚款六万

    2014年06月16日 09:05  海曙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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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张燕 通讯员卢群力)日前,海曙区市场监管局查获一起出售过期母婴食品及涉嫌虚假宣传案,虽然涉案过期食品不到3000元,但店主被罚6万元。

  执法人员根据举报,在翠柏路一家连锁品牌母婴店发现,店内正在销售过期食品,还有涉嫌虚假宣传的广告牌。原来,1月中旬,店主将临近保质期的食品进行“买一送一”促销。到4月初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有5种食品已过期,具体包括英氏多乐智香蕉营养饼干2盒、英氏营养猪肉酥4盒、雅培喜康力2段奶粉5盒、美赞臣安婴妈妈奶粉1盒和美赞臣安儿宝奶粉20盒。上述32盒过期食品均未售出,即被执法人员依法扣押,案值2817.6元。

  执法人员同时发现,店主为了宣传公司新上架的一款奶粉,制作了宣传牌,并写着“是荷兰第一品牌有机奶粉。奶粉富含VB1、VB2,富含Fe、Ca,奶源新鲜,从牛奶挤下来到生产为奶粉仅180分钟”字样。对于上述内容,当事人无法提供相关证明依据。

  海曙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认为,当事人销售过期食品的行为涉及人身健康,且都是母婴食品,过期食品品种较多、数量较大,在没收违法经营食品的同时,依法对其处罚4万元。而对于店主涉嫌虚假宣传的行为,在责令停止、要求消除影响后,罚款2万元。

本文来源: 宁波日报 责任编辑: 邬盈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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