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禁集体自卫权尚缺法律支持

日本修改法律急“松绑”

    2014年07月03日 16:41  海曙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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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设立专门小组

  据共同社报道,该专门小组由内阁官房副长官助理高见泽将林、兼原信克带领,分为联络部门与法律检讨部门,前者负责与相关部门联络沟通,后者负责研究与武力袭击对策相关的法律问题,成员共30人。

  由于日本现有法律都基于往届内阁不得行使集体自卫权的政府解释而制定,在解禁集体自卫权的内阁决议通过后,必须对相关法律进行修改完善。预计修改的法律将包括《自卫队法》《周边事态法》《应对武力攻击事态法》等10多部。修改后的法律将于今年10月提交国会进行审议。

  日本防卫大臣小野寺五典2日在考察陆军自卫队时表示:“为了切实实现国民对自卫队的期待,将迅速开展对相关法律的修改工作。”自民党副总裁高村正彦也强调:“法律的制定使集体自卫权的行使首次上升为国家意志。”

  共同社认为,就行使集体自卫权创立相关的检查和限制机制将是一个优先事项;同时,首相安倍晋三可能被要求明确说明,如何在尊重宪法所倡导的和平主义的同时行使集体自卫权。

  许多反对安倍做法的人士认为,安倍内阁应该寻求以修宪的方式解禁集体自卫权,即付之于全民公决,看看日本国民是否同意这一改变。然而,鉴于修宪的难度,安倍政府最终决定以修改宪法解释的方式解禁集体自卫权。

  按共同社的说法,在内阁通过解禁集体自卫权议案的前夕,自民党与执政伙伴公明党达成一致,即宪法第九条不会再有重新解释的余地。

  质疑声不断

  根据日本政府过去对宪法第九条的一贯解释,日本行使自卫权仅限于本国直接遭攻击后作为反击的“个别自卫权”,且需同时满足三个条件,即日本遭到武力侵犯、没有其他合适手段可以排除侵犯、武力行使控制在“必要最小限度”。根据这一解释,日本不得行使集体自卫权,否则涉嫌违宪。

  然而,安倍内阁1日下午的临时内阁会议通过了修改宪法解释、解禁集体自卫权的内阁决议案。共同社说,一些法律专家认为,这相当于扩大了“必要最小限度”行使武力的范畴,其合法性存疑,可能威胁法律体系的稳定性。

  在许多批评者看来,解禁集体自卫权相当于“挖空”日本和平宪法,使其失去灵魂。

本文来源: 浙江日报 责任编辑: 邬盈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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