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曙区法院公开选任人民陪审员38名

    2014年07月11日 16:26  海曙新闻网
    字号:TT

  海曙新闻网讯(记者张立)记者从海曙区法院获悉,为保障公民依法参加审判活动,促进司法民主和司法公正,海曙区法院将面向社会,公开选任2014年人民陪审员38名。

  根据相关规定,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和执业律师等人员,以及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者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除此之外,凡年龄在23周岁至65周岁,大专以上学历,品行良好、公道正派,身体健康,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或工作单位在海曙区的中国公民均可报名。热爱陪审工作,敢于主持公道、群众威望高、善于做群众工作的人员可适当放宽学历条件。

  据悉,报名者经资格审查、公示、岗前培训等环节后,将由海曙区法院院长提请海曙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任期5年。

  报名方式为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报名时间为2014年7月10日至7月25日。了解详情可点击附件查询。

  链接

  人民陪审员推荐表

  人民陪审员申请表

  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关于选任人民陪审员公告2014

本文来源: 海曙新闻网 责任编辑: 张立
分享到:
相关新闻